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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1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原则,
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
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
关意见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安亚人、施维、王彦明及董事王君
业、李凤芹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安亚人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召集人安亚人有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
制、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并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认真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
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和资产质量,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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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审阅了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与会委员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
司财务报告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议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
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本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19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
以下事项:《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上听取了《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
议后表决一致认为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8 年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2019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第一
季度报告进行审议,与会委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五)2019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半年
度报告进行审议,与会委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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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19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三季
度报告进行审议,与会委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
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
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实施。
审计委员会考核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
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报告期内,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为做好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
审计任务和在商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
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
次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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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要
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确保按
期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在报告期内依据相关规定,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公正
的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

    2020 年,我们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继续
深化业务审计和前端风险管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合法、合规、
合理的敦促公司各项业务稳定运行,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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