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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5-0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审阅被聘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认为董事会提名、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冷春生
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栋先生、张文海先生、陈红先生、韩凤军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迟军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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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二 O 二 O 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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