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之 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九月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 号),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或“上市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化东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就通化东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 号)核准,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李一奎、程建秋、王鹏、姚景江、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 化吉发智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殿军、石光共计 9 名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5,726,97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8 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0,979,911.6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 含 各 项 税 费 ) 人 民 币 23,304,501.11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17,675,410.57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668 号《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30,787,749.82 元。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2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584,231.4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东宝糖尿病平 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76,766.18 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 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 成备案(备案流水号:2018050322057103005561)。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 异地建设项目。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 使用募集资金 126,738,000.00 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 669,762,007.94 元全 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 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 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157,728,037.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 3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表: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资金余额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元)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806020529001 有限公司通化县支 437,185,492.09 517,103,310.45 活期 055191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0764100104001 有限公司通化县支 98,470,974.32 0.00 活期 0848 行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0401011000088 88,256,985.04 808.15 活期 公司通化新华支行 8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通化东宝丽景 158835863720 189,865,686.88 10.49 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205016486380 203,896,272.24 2.13 活期 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0000049 合 计 1,017,675,410.57 517,104,131.22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尚未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已累计投资数额 工程进度 使用金额(万 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 元) 认购华广生技 1 1,200 万 股 私 22,000.00 22,000.00 100 0 募股权项目 东宝糖尿病平 4,923.66 2 4,923.66 100 0 台建设项目 重组人胰岛素 3 生产基地异地 12,673.80 12,673.80 100 0 建设项目 德谷胰岛素原 料药及注射液 4 43,476.20 14,340.50 32.98 29,135.70 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利拉鲁肽原料 药及注射液生 5 23,500.00 1,432.30 6.09 22,067.70 产基地建设项 目 合计 106,573.66 55,370.26 51.95 51,203.40 4 至截止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370.26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 金 额 51,203.40 万元,计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后 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 51,710.41 万元。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与归还 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 不超过 4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 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额度 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9)。截止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将 3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3)。截止至 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5 3、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18-047)。截止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0)。截止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已将 4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 6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1 日, 公司已将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维护投资 者和公司的利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 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8 (三)保荐机构意见 1、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如下 专项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于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9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 张志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20172012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