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通化东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宝集团、李一奎、王殿铎)2021-09-1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通化东宝
股票代码: 6008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通化县东宝新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李一奎
住所/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王殿铎
住所/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
股份变动性质: 本次披露系因李一奎及王殿铎签署《<一致行动人
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而履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化东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东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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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通化东宝股份........................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10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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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通化东宝、上市公司 指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宝集团 指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东宝集团、李一奎、王殿铎
一致行动人 指 李佳鸿、李佳蔚
《解除协议》 指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报告书 指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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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东宝集团
公司名称: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通化县东宝新村
法定代表人: 李佳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01125495588H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
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
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自产产品
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
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
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
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
经营范围:
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
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
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
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
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
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
理,广告设计发布;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供应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通化县东宝新村
5
2.李一奎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地区的居留
权
吉林省通化
李一奎 男 中国 2205***********81X 无
市
3.王殿铎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地区的居留
权
吉林省通化
王殿铎 男 中国 2205***********632 无
市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李佳鸿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地区的居留
权
吉林省通化
李佳鸿 男 中国 2205***********418 无
市
2.李佳蔚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地区的居留
权
吉林省通化
李佳蔚 男 中国 2205***********215 无
市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
李佳鸿 李一奎 李佳蔚 王殿铎
10.00% 12.24% 10.77% 8.31%
41.32%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9.0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5年1月1日,李一奎先生、王
殿铎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就东宝集团生产经营及其他重
大事务的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对如何行使东宝集团的股东权利从而依法决
定或影响东宝集团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协议有效期
为三年。
2017年3月8日,东宝集团股东李一奎先生与其子李佳鸿先生、李佳蔚先生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李佳鸿先生、李佳蔚先生就东宝集团日常决策
事项与李一奎保持一致行动。
2018年1月1日,李一奎先生与王殿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就东宝集团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
务的决定继续保持一致。
截至目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期间
均完全遵守了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
约定的行为,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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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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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引起的。李一奎先生与王殿铎先生于
2021年9月17日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李一奎先生和王殿铎先生持有东宝集团的股权
比例不变,李一奎先生本人及东宝集团持有通化东宝股权比例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通化东宝
股份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
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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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通化东宝的股票情
况如下:
序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制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一奎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佳鸿、
1 东宝集团 591,699,387 29.09%
李 佳 蔚 持 有
33.01%股权
2 李一奎 本人 11,328,579 0.56%
3 李佳鸿 一致行动人 无 无
4 李佳蔚 一致行动人 无 无
5 王殿铎 本人 120,096 0.01%
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引起的,李一奎先生及王殿铎先生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通化东宝的股票情
况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一奎先生和王殿铎先生。
(二)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李一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佳鸿先生、李佳蔚先生合计持有东宝集团
33.01%股权,其余股东持股均不超过10%,李一奎先生系东宝集团第一大股
东。李一奎先生自2000年至2019年3月8日担任东宝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李一
奎先生之子李佳鸿先生于2019年3月8日接任东宝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对东宝
集团董事会及经营决策起到实质控制和影响作用,对东宝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和任命起到实质控制和影响作用。因此,李一奎先生为东宝集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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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因此,通化东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一奎先生。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持有股份部分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占其持股数量的
序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质押数量(股)
比例
1 东宝集团 439,529,472 74.28%
2 李一奎 0 0
3 李佳鸿 不适用 不适用
4 李佳蔚 不适用 不适用
5 王殿铎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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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通化东宝股份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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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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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通化东宝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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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佳鸿
签署日期:2021年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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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一奎
签名:
李一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日
16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殿铎
签名:
王殿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 17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佳鸿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一奎
签名:
李一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殿铎
签名:
王殿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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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东宝新
上市公司名称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村
股票简称 通化东宝 股票代码 600867
信息披露义务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 信息披露义
中国
人名称 一奎、王殿铎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及比例:1.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91,699,387股股
权益的股份数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9%;2.李一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328,579股股
量及占上市公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3.王殿铎直接持有公司120,096股股份,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 司总股本的0.01%;4.李佳鸿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李佳蔚先生不
比例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0%
及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涉及 ■
露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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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
人是否拟于未 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
来 12 个 月 内 继 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续增持 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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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佳鸿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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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一奎
签名:
李一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7 日
24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殿铎
签名:
王殿铎
签署日期:2021年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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