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
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毕焱 徐岱 徐力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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