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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履
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
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施维先生、王彦明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
案》,选举徐岱女士、徐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
计、薪酬与考核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原独立董事施维先生、王彦明
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公司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焱女士、徐岱女士、
徐力女士及董事冷春生先生、李佳鸿先生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召集人毕焱女士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审
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
制、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并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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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2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审
议公司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公司
的财务决算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
资产质量,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审阅了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与会委员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
司财务报告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议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
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本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2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2022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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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22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以上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核。

    (六)2022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
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实施。
审计委员会考核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
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报告期内,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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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
审计任务和在商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
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
次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要
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工作,审阅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确保按
期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在报告期内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全体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勤勉尽职,认
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持续提升审计委员会履
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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