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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3           梅花生物        2020/5/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孟庆山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单独持有 27.51%股份的股东孟庆山,在 2020 年 5 月 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0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孟庆山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临时
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中增加《关于调整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议案》。2020年5月8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1
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6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
 6      关于预计 2020 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11                                                                     √
        股票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公司层面业绩指
 14                                                                     √
        标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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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11 至议案 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至议案 11、议案 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1、议案 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宇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6      关于预计 2020 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公司层面
 14
        业绩指标的议案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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