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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午 10 点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18 年 7 月 17 日,根据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届满。
    2019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彭晶等 3 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将上述 3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6.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王静、呼守涛等 2019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上述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350.61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426.7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余 77 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57,400 股(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
    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梁宇博为激励对象,
                                       1
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2.46 元/股。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红利派息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13 元/股。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对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80 元/股。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100,021,848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45,847,603
股后的 3,054,174,2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6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4,085,303.7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派息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因此,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P=1.80-0.26=1.54 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梁宇博为激励对象,
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3.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贷款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3 年,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将公司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新(2019)第六
师不动产权第 0009813 号、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 0009810 号、新(2019)
第六师不动产权第 0009809 号、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 0009811 号四宗不
动产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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