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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8 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价格不超过 7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后续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50)。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截
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018.1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
(3,098,619,928 股)的 0.9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6.69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7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263.69 万元(不含佣金等税费),以上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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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
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拟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 7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
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
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098,619,928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12,332,803 股后的 3,086,287,12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因此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7 元/股。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
实施,现董事会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8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按回购金额
下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 342 万股左右,
累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3,098,619,928 股)的 1.08%左右;按回购金额上限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 2842 万股左右,累计
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左右。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后续发布的
回购结果为准。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综合考量了公司财务状况、市场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回购股
份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公司继续积极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具有合理性
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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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
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调整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具体实施回购方案等相关事
项,故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股价情况及回购实施情
况所作出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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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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