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14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15 号解释”或“解释”),要求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解释要求,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 号解释。
(二)变更具体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本次新会计准则变更前发布和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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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15 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
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
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
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计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
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业务,需要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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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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