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孟庆山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前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为响应政策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回购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80,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含),合计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 12 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金总额上限 100,000 万元以 12 元/股的股价
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8,333.3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098,619,928
股的 2.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股本的比例 (万元)
不低于 80,000 万元(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1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约 8,333.33 万股 约 2.69%
不高于 100,000 万元(含)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80,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告编号:20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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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
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
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
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
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
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
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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