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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2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CLYG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
    邮  政  编  码:471009
    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晓寰先生
    公司咨询机构:证券部
    联系人:郭兵先生    王凡先生
    电话:86-379-3908588
          86-379-3908586
    图文传真:86-379-3947984
    董事会秘书:王  捷先生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上市地点:
    A股-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876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8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减)%
    主营业务收入            603,746        948,397     -36.34
    净利润                   21,619        244,604     -91.16
    总资产                3,239,273      2,971,423       9.01
    股东权益              2,017,370      1,995,751       1.08
    每股收益(元)            0.031          0.349     -91.12
    每股净资产(元)           2.88           2.85       1.05
    净资产收益率             1.07%         12.26%    -91.12
    股东权益比率            62.28%         67.16%    -7.27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减)%
    营业额                  599,959       942,003      -36.31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 21,619       244,604      -91.16
    总资产                3,225,014     2,937,768        9.78
    股东权益              2,017,370     1,995,751        1.08
    每股收益(元)            0.031         0.369      -91.60
    每股净资产(元)           2.88          2.85        1.05
    净资产收益率             1.07%       12.26%      -91.27
    股东权益比率            62.55%       76.93%       -7.92
    注:盈利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计算是按年度内股数700,000,000股计算。

三、业务回顾
    一九九六年,中国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已由九五年的40余条增至50余条,年产浮
法玻璃约达400万吨。生产总量的迅猛增加, 导致在全国平板玻璃市场出现暂时供
大于求的局面,同业竞争更趋激烈,库存量显著增加,平均价格持续下跌,整体效
益下滑。本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唯一拥有六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为保证市场占有率,价格比去年同期降低约三成,
同时由于各种原燃材料价格涨价因素,造成成本升高4,903万元, 如:主要燃料重
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23.49%,电力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22.06%。在产品市场供
大于求,原料市场成本升高等情况下,本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充分利用多条生产
线能生产多品种玻璃的优势,根据市场需要及时、准确和灵活地调整品种和价格,
提高销售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同时加强财务管理,降低各种费用
支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成品率,降低能源和各种物料消耗,较好地消化了
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而导致产品成本升高的不利因素,继续保持了本公司市场占
有率及经济效益在同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国际市场方面,本集团主要出口市场为东南亚各国,由于一九九三年后各国
新生产线陆续投产,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大,市场竞争也十分激烈,导致出口数量和
价格皆呈下降态势,但本集团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受国外市场欢迎的绿色浮法玻璃,
使出口市场被动的局面有所缓和。
    本集团之不同颜色浮法玻璃所占销售数量比为:无色玻璃23.07%, 绿色玻璃
26.22%,兰色玻璃24.72%,茶色玻璃25.99%。 本集团产品主要销售地区为广东
及东南沿海之省份,其各地区所占销售额之比如下:华南地区21.58%, 中南地区
33.32%,华东地区17.2%,华北地区7.23%,西南地区7.1%,东北地区1.69%,
西北地区6.18%,海外8.7%。
    本集团及时地开发出了具备市场潜力的牡丹绿玻璃和海洋兰色玻璃。新产品投
放市场后,受到了用户的欢迎,为本集团在市场困难之形势下增加了盈利。
    本集团一九九六年度对浮法二线、龙玻浮法线进行了大修改造。使其生产技术
水平、工艺装备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均比以往有所提高。本公司亦与德国西门子公
司合作,致力提高生产自动化的控制水平。
    本集团继续做好贯彻ISO9000标准的基础工作,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 推出了
《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服务质量承诺书》,为本集团开拓国内市场、扩大产品市
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本公司九六年度外汇状况良好并有盈余。
    本公司于九五年在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根据当时生产经营及市场情况, 并
依据会计原理和制度编制了一九九六年盈利预测。但受利益驱动,玻璃行业盲目建
设,近两年新上二十余条玻璃生产线,导致国内玻璃生产量猛增,产品供大于求,
而主要燃料重油及主要原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各个厂家为增加市场占有额
竞相降价。公司为保持市场占有率及回收资金,亦将玻璃价格适时下调,致使销售
利润微薄,同时加工玻璃一期工程延期投产,延缓有关投资项目的收益,造成本年
度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
    中国政府于一九九五年及一九九六年初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措施,包括调
低出口退税率、降低关税、调整贷款利率等,其对本集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本集团产品以内销为主,出口产品仅占销售产量的5%, 因此出口退税率调低对本
集团负面影响并不显著;国外玻璃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因需付出高昂的运输成本而
增加销售价格,而目前国内玻璃市场供大于求,价格大幅下调,洛玻的产品价格及
档次更适应属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市场,故对本集团之负面影响不大;调整贷款利率
对本公司影响也很小。
    针对当前玻璃市场无序竞争,部分厂家价格跌破成本的局面,国家建材局以建
材财务发(1996)73号文下发了《关于整顿平板玻璃价格秩序的通知》,国内22家
玻璃骨干企业成立了全国玻璃市场协调委员会,对玻璃价格进行协调和监督,以便
使市场更有序和稳定地竞争,这对本集团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竞争环境。
    本公司于九六年一月开工的位于洛阳市开发区的员工宿舍工程,截至九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实际支用人民币4,398万元,该工程全部建成后,预计建筑面积7.
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910元/平方米,该工程将于九七年六月建成, 并于下半年
予以出售。该工程对报告年度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影响。目前公司正在制
订有关出售之计划,该出售计划的政策基准是国家及洛阳市的房改政策,出售计划
确定后若对本公司九七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司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和一九九五年九月分别发行H股和A股,共募集资金约12
亿元人民币(未扣除有关发行费用),截至一九九六年底所募资金约65%均用于本
公司之发展项目,共余在香港和国内银行作短期存款。
    一九九六年度之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1、青岛太阳浮法玻璃生产线               22,989万元人民币
      2、车用安全玻璃生产线                    3,716万元人民币
      3、高档陶瓷内墙砖项目                   713.89万元人民币
      4、支付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购地费用      1,943万元人民币
      5、浮法二线冷修改造                      2,903万元人民币
      6、浮法一线冷修改造                      2,816万元人民币
      7、龙玻生产线冷修改造                    1,500万元人民币
      8、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674万元人民币
      9、开发区安居工程                         4398万元人民币
      其它技改项目                             2,247万元人民币

    一九九六年本公司发展项目进展情况:
    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于1997年1月1日投入试生产;
    本公车用安全玻璃一期工程于6月投入试生产;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6月投入试生产;
    硅砂基地选矿工作已完成;
    一线技术改造工程按计划稳步推进;
四、业务展望
    一九九七年,国家虽然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但国民经济仍将保
持强劲的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比去年增长12.5%,房地产业、装饰业、汽
车业的发展,均为本集团的发展带来机遇,但由于受供大于求及经济发展周期之影
响,玻璃市场的竞争仍会非常激烈。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形势,董事会认为,困难
与机遇并存,将针对普通平板玻璃市场已饱和而高档玻璃和玻璃深加工产品则相对
缺乏这个特点,在发展方向上,搞好浮法一线的技术改造,生产出高档的优质玻璃,
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拓展车用安全玻璃、建筑用安全玻璃和建筑装饰玻璃的市场,
扩大加工规模,提高加工玻璃质量及市场占有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加
强财务管理与质量管理,降低成本,完善售后保证体系,以优质服务赢得用户。在
国际市场开拓上,稳定发展海外代理商及有关销售机构,结合国家出口退税力度的
加大,争取使公司浮法玻璃出口总量有所提高。
    一九九七年本集团将继续开展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积
极引进技术并充分消化吸收,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超薄超厚特大规格玻璃系列
及二至三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一九九七年预计生产量为浮法玻璃52万号召吨,加工玻璃为62万平方米,出口
玻璃约为2万吨。
    本集团正在发展的项目如下:
    1、浮法一线技术改造预计1997年9月建成投产。
    2、本公司于1996年8月开始建设与车用安全玻璃一期工程配套之二期工程,通
过对一期工程的填平补充,完善生产和检测手段,实施专业化生产,形成与东风公
司的轻型车之配套能力。该项目预计1997年9月投产。
    3、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目前正加紧施工,预计1997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
产。
    以上项目本公司已提取足够的资金,所有资金均出自本公司H股与A股所筹资金
及部分银行款。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一)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股)      本年增减(股)   年末数(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国有法人股          400,000,000                0          400,000,000
2、内部职工股           10,000,000        (10,000,000)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10,000,000        (10,000,000)     400,0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   10,000,000       50,000,0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250,000,000             0      25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90,000,000    10,000,000      300,000,000
三、股份总数                  700,000,000             0      700,000,000

   (二)股本变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总股本无变化,1000万内部职工股A 股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
全部获准上市,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外其它内部职工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三)股东数量
    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股东总数为35043户, 其中国有
法人股1户,A股34938户,H股84户。
    (四)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人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A股       400000000        57.1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H股       242761000        34.68
    YIP LING RJNG HPILIP        H股         5088000         0.73
    建昊实业                    A股         1227468         0.17
    蓝天基金                    A股          500000         0.07
    TIP TAK SHIU                H股          500000         0.07
    TANG MAN KWONG              H股          400000         0.06
    怀源化工                    A股          299500         0.04
    白忠福                      A股          240000         0.03
    汪光忠                      A股          220700         0.03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A股股数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数    家族持股
    董事:
          郭晓寰        董事长      2000           2000              0
          刘宝瑛        副董事长    2000           2000              0
          孙继刚          董事      2000           2000              0
          金白石          董事      2000           2000              0
          李金让          董事      2000           2000              0
          朱雷波          董事兼    
               董事会投资委主任     2000           2000              0
          王永欣    董事总经理兼
               董事会科技委主任     1800           1800              0
          戴志良      非执行董事       0              0              0
          樊迎朝      非执行董事       0              0              0
     监事:
          孟昭鹏      监事会主席    2000           2000              0
          段长昭            监事       0              0              0
          宋成华            监事       0              0              0
          王尧成            监事    1700              0              0
          程荣法            监事    1700              0              0
     高级管理人员:
          张少杰      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经营委主任      1700            1700             0
          朱留欣        副总经理    1700            1700             0
          姜宏          技术总监    1800            1800             0
          任浦宪        财务总监    1700            1700             0
          王和平    加工玻璃总监    1700            1700             0
          王捷        董事会秘书    2000            2000             0

       注:
    1、董延庆先生于一九九五年底退休, 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股东大会免去其董
事职务。
    2、李金让先生、 王群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之董事会上辞去本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李先生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之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
    3、赵东有先生、郭鸿泰先生、 龙涛先生其董事任期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
日届满并未被推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九名成员朱雷波先生、王永
欣先生、樊迎朝先生外,其它人员均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甘茹华先生、田维仁先
生、吴建军先生其监事任期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届满并未被推举为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第二届监事会五名成员中因段长昭先生、宋成华先生在一九九七年三月
二十八日之前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故不持
有本公司股票;王尧成先生、程荣法先生在一九九六年还没有担任本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故其所持股份于该年六月全部转让。刘树一先生、常炳申
先生、张纯青先生分别在第二届一次董事会上辞去董事会科技委主任、投资委主任、
经营委主任,程培贤先生在第二届一次董事会上辞去副总工程师职务,魏正道先生
已于1996年底退休,李绍唐先生在二届一次董事会上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4、除上述披露截止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止有关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外,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之联系人士
概无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任何实际权益。
六、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举行六次会议,分别就公布业绩、利润分配、 人事
任免及章程修改等事宜做出决议。
    2、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召开董事会议, 决议对公司经理班子作出调
整,该详情已于九六年四月十一日以公告形式在香港及大陆报纸刊登。
    3、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获取中外合
资企业之地位,其批准证号为外经贸审字(1996)019号。 本公司已于一九九六年
八月九日办理完工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号为企股豫洛总字000327号。
    4、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六年元月二十八日做出决议, 对浮法一线进行较大
规模的技术改造。这次改造将使每日熔化量由现在的260吨提高到 600吨,窑龄由3
年提高到8年以上。投产后能生产2~12mm板宽4.5m各种规格浮法玻璃,产品质量达
到国内合资厂家实物质量水平,使本公司浮法玻璃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此项改造
已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正式开始。
    5、本公司第二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停产冷修, 该等事
项已于九六年元月十二日在香港及中国内地报纸刊登公告。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十
六日止,该生产线已修理完毕并投入生产,此冷修共计时间六十天,投入资金2093
万元人民币。
    6、本公司抓住东风汽车公司重点发展襄樊基地的机遇, 积极为汽车工业配套
服务,在湖北省襄樊市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襄樊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总公
司联合成立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完成注册
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66.7%的权益。合营公司生产的玻璃
产品主要为东风汽车1.5吨经型车配套,是本公司又一个加工玻璃基地。
    7、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体改委做出决定,在九六年下半年重点向全国300家国
有企业提供一批流动资金贷款,入选公司将享受优惠政策,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洛
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在此行列,本公司作为该公司主要盈利子公司必将得到有
力的资金支持。
    8、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一九九五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年度的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报告、核数
师报告、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委任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及“免去
董延庆先生董事职务并补选李金让先生为董事”的普通决议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特
别决议案。
    9、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洛阳市西工
区唐宫中路9号洛玻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决定了酬金。审议通过了特别决议案中之a、b、c、d、
f项,对e项的修改未获通过,即对现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及及第一百一十八条之修
改没有获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后随即召开了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及二届监事会一次
会议。二届一次董事会选举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
总监、财务总监、加工玻璃总监、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任、董事会科技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经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秘书。二届监事会选举了监事会主席,上述会议公
告于1997年4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商报》《南华
早报》。
    10、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七月四月二十八日召开二届二次会议对本公司一九
九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如下决议: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按中
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如净利润有差异,分配时按较少者为准,
故本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19,105.0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
161,910.5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人民币2,161,910.50元, 连同本年初未
分配利润人民帛116,590,389.66元,共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885,
673.68元。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派发末期股利,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上
述分配预案将提呈本公司股东会决定。
    1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占有权益        主营业务
    青岛太阳玻璃    
    实业有限公司    2204万美元          55%          浮法玻璃制造与销售
    洛玻集团龙门
    玻璃公司        2000万元人民币    79.06%         浮法玻璃制造与销售
    郴州八达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    12000万元人民币   52.25%         浮法玻璃制造与销售
    襄樊洛神汽车    
    玻璃有限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66.70%         车用安全玻璃的制造
                                                      与销售
    洛阳晶鑫 
    陶瓷有限公司        500万美元       49%          高档釉质内墙砖的生
                                                      产与销售

八、财务报告
    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罗铮、陈玉红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本公司按国
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摘要(本摘要系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
编制)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
《股份制试点企业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
的补充规定》及有关规定所制订的。
    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帐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年度的会计帐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已经在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这些子公司已被
纳入在长期投资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项目。
   (2)应收帐款
    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及本公司应收帐款之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公司
    一年以内          195,303,071.26        165,553,399.79
    一至二年           51,069,506.89         50,840,649.60
    二至三年           31,653,822.95         31,637,749.83
    三年以上           31,432,008.88          30890,833.77
                      309,458,409.98         278,922,632.99
   (3)其他应收款
    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及本公司其他应收帐款之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公司
    一年以内          154,241,347.70         198,528,834.51
    一至二年          200,676,560.76         423,099,277.54
    二至三年           90,973,413.72          93,714,677.23
    三年以上           66,506,438.66          76,642,336.71
                      512,397,760.84         791,985,125.99
   (4)长期投资
    集团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政府债券              1,177,453.00            3,277,453.00
    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316,880.00            1,071,650.00
    联营公司权益          50,364,152.00          43,676,947.00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66,977,443.02          48,812,432.00
                         118,835,928.02          96,838,482.00
    公司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子公司权益           227,180,178.33          235,361,731.10
    政府债券               1,177,453.00            3,037,453.00
    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316,880.00            1,071,650.00
    联营公司权益          50,364,152.00           43,676,947.00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43,470,000.00           35,000,000.00
                         322,508,663.00          318,147,781.10
    (5)资本公积金
     集团及公司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资本溢价            907,466,369.15            907,466,369.15 
     法定资产重估增值     62,522,071.21             62,522,071.21 
     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  969,988,440.36            969,988,440.36 
    (6)盈利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变动情况:
    集团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总额
一月一日余额       55233105.23   52677553.10  110764396.06  218675054.42
由利润表拨入        2665985.48    2464356.05                  5130341.53
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 57899090.71    5514190915  110764396.09  223805395.95
公司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总  额
一月一日余额       49203598.71   49203598.71  110764396.09  209171593.51
由利润表拨入        2161910.50    2161910.50                  4323821.00
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 51365509.21   51365509.21  110764396.09  213495414.51
    利润分配系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而作出的。
   (7)投资收益
    集团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451,754.00)
    政府债券利息           485,330.00                 907,020.00
    短期投资收益          6,898,711.42               4,513,099.08
    投资股利收入          6,456,400.00               
                         13,388,687.42               5,420,119.08
    公司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451,754.00)
    政府债券利息                     485,330.00        907,020.00
    投资子公司权益(减少)/增加额(8,181,552.77)     8,859,869.92
    短期投资收益                   6,989,711.42       4,513,099.08
    投资股利收入                  12,431,733.62      23,738,738.17
                                  11,182,468.27      38,018,727.17

   (8)短期投资
    本集团的短期投资包括本公司存放于─证券公司的投资资金及子公司于一年内到期的国库券。
   (9)本年度集团资本化,利息为37159千元,公司资本化利息为1661.58千元。
   (二)财务摘要(本摘要系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1、综合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注释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人民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2)  599,959      599,715      942,003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前利润         29,826       27,826      394,173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452)      (422)
    税前利润                      29,374        27,404      394,173
    税项                   (3) (14,797)   (13,804)   (130,071)
    税后利润                       14,577       13,600      264,102
    少数股东权益                 (7,042)       6,570     (19,498)
    股东应占溢利                  21,619        20,170      244,604
    拨入储备
        法定公积金               (2,666)    (2,487)     (27,959)
        法定公益金               (2,464)    (2,299)     (26,416)
        任意公积金                                          (60,841)
        股      利         (4)                           (74,000)
    本年留存利润                  16,498       15,384         55,388
    承前保留溢利                 107,087       99,904         51,699
                                 123,576      115,288        107,087
   每股盈利                 (5)人民币0.031  港币0.029   人民币0.369元

   2、帐项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本报表之会计帐项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而成, 与
一九九五年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
    (2)营业额
   本集团之主要从事浮化平板玻璃及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营业额是销货
发票扣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
    (3)税项

    综合损益表上的税项包括:
                                  一九九六            一九九五
                                人民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中国所得税准备        14,797     13,804      128,845
    上年度中国所得税准备不足额                           1,226
                                14,797     13,804      130,071

    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年估计应税利润的33%计算的。由于
本集团并没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因时间差
误不大及没有未予准备的重大递延税项,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
    (4)股利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一九九六年股利。
    (5)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按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人民币21,619,000元(一九九五年:
人民币244,604,000元)及本公司于年度内股数为700,000,000股(一九九五年:已
包括于年度内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为662,876,712)计算。
    (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财务报表之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根据国
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
九、其它事项
    1、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赎回任何证券。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出
售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股份。
    2、董事最佳应用守则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严格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布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规定的最佳应用守则。
    3、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报告印刷完毕后:    
    将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寄发予H股股东,A股股东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证券
部查阅。股东年会召开时间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
港《文汇报》、《南华早报》刊登。如中英文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