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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5-0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 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 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原件,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 度报告原件。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缩写:LYG)
    3.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 中路9号
    邮政编码:471009
    4.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晓寰先生
    5.公司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秘书:王  捷先生 
    联系人:王凡先生  郭兵先生
    电话:86-379-3947984
    6.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A股-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1997年    1996年    比上年增减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          594684    603746       (1.50)    948397
税前利润(亏损)       (300596)    29374    (1123.34)    394173
主营业务利润(亏损)   (263040)     4589     (732.47)    410017
投资收益                 727      9540      (92.38)      542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8283)   (21755)     (75.97)    (21263)
净利润(亏损)         (219431)    21619    (1114.99)    244603
总资产               3507397   3239273        8.28    2971423
股东权益             1797939   2017370      (10.88)   1995750
每股收益(亏损)(元)    (0.313)    0.031    (1109.68)     0.369
每股净资产(元)         2.57      2.88       (10.76)     2.8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13      2.61       (18.39)     2.66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12.20)    1.07     (1240.19)    12.3
    注:(1)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①每股收益(亏损)=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②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总数
    ③净资产收益(亏损)率=净利润(亏损)/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④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亏损)、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 产与摊薄后的数据相同
    2.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1997年     1996年    比上年增减
营业额                 593195     599959      (1.13)
除税及少数
股东权益后
利润(亏损)            (223445)     21619   (1133.56)
总资产                3443565    3225014       6.78 
股东权益              1793925    2017370     (11.08)
每股收益(亏损)(元)     (0.319)     0.031   (1129.03)
每股净资产(元)          2.56       2.88      (11.11)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 (12.46)     1.07    (1264.49)
    注:盈利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计算是按年度内股份数700000000股计算。
    3.除会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子公司于处理售买员工宿舍所产生的损失的会计帐目差异外(详情见本报告报表注释),本集团根据 中国会计准则和根据国际会计计算的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并无重大差异。
    4.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累计折旧)
项 目     股本     资本    盈余   其中:   未分配      合计
                  公积金  公积金 公益金    利润   
期初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1236576    2017370
本期增加    0        0       0      0         0         0
本期减少    0        0       0      0     (219431)   (219431)
期末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95855)   1797939
    三、业务回顾
    (一)一九九七年,中国经济增幅回落,中国玻璃市场继续朝着供大于求的态势发展,买方市场迅速形成,为积极参与竞争,公司采取了一系列 重要举措:
    1.加强市场营销工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稳定本集团之市场占有率。(1)调整营销体制,加强营销力量,实现了本集团六条浮法线统一销售;(2)初步设计并建立了各大行政区域配送中心,省会销售服务中心及地、市销售网点的三级销售网络。(3)调整营销策略,坚持以直销,自销为主,重点加强价位相对高的海洋蓝玻璃及绿色玻璃市场销售。(4)推进营销 机制创新。将入库产品产销率、货款回收率等与销售人员工资收入挂钩,内部实行自主分配。(5)根据各种不同品种规格之市场需求以及国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本公司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及市场布局,一九九七年, 本集团同颜色浮法玻璃所占销售数量比为:无色玻璃17.23%,绿色玻璃23.03%,兰色玻璃35.17%,茶色玻璃18.99%。本集团产品主要地区为广东及东南沿海之省份,其各地区所占销售量之比如下:华南地区21.84%,中南地区31.20%,华东地区20.47%,华北地区6.64%,西南地区8.68%,东北地区3.31%,西北地区5.36%,海外2.5%。
    2.强化质量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努力提高劳动效率。(1)努力推进" 贯标认证"工作。一九九七年度十二月率先在国内玻璃行业通过了ISO900质量体系认证,同时以加工玻璃为主的安全玻璃公司又通过了美国DOT 和欧洲ECER43产品质量认证。(2)坚定推行设备,物资招标采风驱使计降低成本1427.69。(3)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单位产品制造成本比上年 降低了10.3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上年降低了8.47%。(4)积极改进 产品相包优化木箱结构和材质,成本比上年降低141万元。(5)强化企业 内部管理,压缩各种费用开支。(6)围绕降低财务费用,努力盘活存量资 产,加快资金周转流动,提高资本营运效率。(7)实施下岗分流,减人增效,初步实现了公司机关人员裁减40%的预定目标。
    3.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1)大规模有杉 新技术,新工艺,以"第二代提高型洛阳浮法"为标志的浮法一线技改工程建成,一九九八年地月开始试运作,改造后的浮法一纡,日融化量600吨, 能够生产2-15MM浮法玻璃,有效板宽达4.3米,各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 进水平。(2)发展玻璃深加工产业,扩大深加工能力,车用安全玻璃二期 工程及与二汽轻型车相配套的襄樊车用玻璃项目相继投产。一九九七年,本公司加工玻璃产量完成39.2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8%。(3)加快 新产品研究开发,本公司成功研制出金黄色浮法玻璃等新产品,扩大了新产品储备。
    (二)一九九七年,公司虽然克服了许多困难,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 因市场售价下降过多,靠管理和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有限,使得本依然出现了较大的亏损。
    1.玻璃市场急剧变化,市场售价快速下滑。(1)平板玻璃生产总量严 重过剩,自1993年到1997年底,中国的浮法玻璃生产线由203余条增加到60条,新增生产能力超过8000万重箱。各种玻璃生产线年设计能力超过2 亿重量箱。1997年,实际玻璃产量已突破1.68亿重箱,而市场之实际需求 量不足1.4亿重箱,出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2)玻璃行业生产厂家集中 度过低。目前,全国从事玻璃生产之企业多达618家,尤其是近年来大量 小平拉馈⑿⊙寡印⑿∫仙叩母床?使本来已逐步优化的产业结构遭到破坏。(3)流通环节在无序竞争、价格逐月降低的情况下,为减少库存,压价倾销,千万市场营销更加困难。(4)近年来,新投产的生产线纷纷采取低价入市之策略抢占市场,加上玻璃窑炉高温作业的连续性特点,一旦点火投产,很难限产或停产,从而加剧了整个市场之无序竞争和价格大战。
    一九九七年,按同口径相经,每重量箱平均售价比一九九六年降低了24.24%,仅此一项,本公司共减利8442万元。一九九七年与一九九四年 相比,因价格影响本集团之销售收入减少约5.48亿元。
    2.一九九七年,尽管公司在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技术进步,减人增效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重油、水电和铁路运费等价格之提高, 给公司挖潜降耗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并增加了本集团之亏损。其中,重油价格上升8.68%,千万生产成本增加了559万元,电力价格上升9.46%,造成生产成本增加了234.84万元;铁呼运费上升了18.40%,造成成本增 加了230.51万元。
    3.虽然玻璃市场售价的大幅度下滑是影响本集团亏损的主要外在因素,但就内部来说,也有如下之客观原因:(1)公司浮法一线冷修改造、千万浮法玻璃产量比正常生产年份减少150万重箱,导致了固定费用相对增加并直接影响营业收入9380万元;(2)由于受玻璃市场价格的冲击,本集 团龙门玻璃公司,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另外,青岛浮法线因投产第一年处于试生 产阶段,尚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并导致了亏损增加。(3)新上加工玻璃 项目由于正处于试生产阶段,其潜在效益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四、前景展望
    进入一九九八年,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市场发展趋势后认为:
    (一)外部环境日趋好转:
    1.国家为防止经济衰退,已开始采取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有效措 施,如三年增加基础设施投资7500亿美元,将会使各种建材产品的需求量稳步增长;再次降低存罾驶峒跎俨莆穹延弥С?同时刺激市场销 售增长。
   2.住房建设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点,今年下半年,政府将出台相应的 配套政策,停止福利房,并会增加000亿元人民币用于住房建设贷款,以加 速住房制度商品化、货币化。这会影响玻璃的全社会需求量增加。
    3.买方市场全面形成,作为公司主要原燃料的纯碱、重油等市场价 格有望进一步降低。
    4.玻璃行业结构性调整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国家建材局为了 制止玻璃项目重复建设,决定今后三年内除国家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清理 外,一律不再上新建和改扩建玻璃原片项目,同时严格按照国经贸资(1997)367号文件规定,坚决淘汰、关闭小平拉生产线,限制压延,引上等落后 工艺及产品。
    5.玻璃行业重组联合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正积 极推动玻璃行业的重组联合,加快组建中国玻璃产业集团的步伐;
    6.公司将以《价格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请求国家有关部门共同 协调,规范浮法玻璃市场价格,制止价格上的不正当竞争。
    7.国家提出用三年时间搞活国有企业,本将充分享受国家"抓大放小"、"扶优扶强"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之优惠政策,使公司尽快步出低谷。
    (二)企业内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能力会进一步加强
    1.通过"三改一加强",促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运行机制,首先,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通过深 化、完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努力降低总体采购成本;其次,组织 开展节能降耗活动,继续探索提高拉引量提高产品总成吕率,降低料耗, 能优化,替代高成本着色剂等工作;第三,降低木箱包装成本,在公司各生产线推行在线包装,力争将包装对同行业先进水平。第四,借助公司通过ISO9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安全玻璃公司通过美国DOT和欧洲DCER43产品质 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2.围绕"第二代提高型洛阳浮法"的浮法一线进行科技攻关,重点消 化,吸收浮法一线引进技术,不断开发,生产大规格及超薄、超厚玻璃,并通过稳定生产,增加260万重箱的优质浮法玻璃的产销量。
    3.继续实施"下岗分流,减人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4.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品种,加工用安全玻璃二期工程,襄樊车用安全玻璃项目中引进技术、设备的 消化、吸收。
    5.实施集约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建立六条线统一销售的市场新型销售网络,充分发挥大型配送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代表处的作用,同时,在公司内实行资金集中控制,促 ,集中管理,以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6.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加入国际互联网络,开辟国际互联网渠道。为 公司扩大外贸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7.强化投资收益管理,本集团将对母公司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的四个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参股,以拓展经营范围,给本集团增加投资回报。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1.股本结构和报告期内的股份变动情况(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本年增减(+.-)    期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①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有法人股        400000000       0         40000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00000000       0         400000000
(2)已流通股份   
①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50000000       0          50000000
②境外上市的外资股(B股)
                   250000000       0         25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0       0         300000000
(3)股份总数        700000000       0         700000000
    2.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的公司股东总数为30295户,其中国有法人帐户1户,A股30214户,H股80户。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种类    持股数     比例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股      400000000   57.1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48038499   35.43
广州越银              A股        1431700    0.20
广证公司              A股         874800    0.12
秦亚飞                A股         520000    0.07
南阳汉博              A股         506000    0.07
TANG MAN KWONG        H股         400000    0.05
穗证公司              A股         306100    0.04
白忠福                A股         270000    0.04
LEECALYIN             H股        2258000    0.04
    4.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情况: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股东, 其法定代表为郭晓寰先生,主营业务为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及内销业务;工程及承锯,劳务输出;提供工业生产资料,(国家有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报告期内不曾有对其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况。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A股股数(单位:股)
姓  名     职务                 年末持股数    年初持股数
郭晓寰  董事长                     2000          2000
刘宝瑛  副董事长                   2000          2000
孙继刚  执行董事                   2000          2000
金白石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          2000
李金让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          2000
朱雷波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任   
                                   2000          2000
王永欣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科技委员会主任
                                   1800          1800
戴志良  非执行董事                   0             0
樊迎朝  非执行董事                   0             0
孟昭鹏  监事会主席                 2000          2000
段长昭  监事                         0             0
宋成华  监事                         0             0
王尧成  监事                         0             0
程荣法  监事                         0             0
张少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经营委员会主任   
                                   1700          1700
朱留欣  副总经理                   1700          1700
姜  宏  技术总监                   1800          1800
任浦宪  财务总监                   1700          1700
王和平  加工玻璃总监               1700          1700
王  捷  董事会秘书                 2000          2000
    注:1.赵东有先生、郭鸿泰先生、龙涛先生其董事任期于一九九七 年三月二十八日届满并未被推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九 名成员除朱雷波先生、王永欣先生、樊迎朝先生外,其他人员均为第一 届董事会成员。甘茹华先生、田维仁先生、吴建军先生,因监事任期于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届满并未被推举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刘树一 先生、常炳申先生、张纯青先生分别在第二届一次董事会上辞去董事会科技委主任、投资委主任、经营委主任,程培贤先生在第二届一次董事 会上辞去副总工程职务,李绍唐先生在二届一次董事会上辞去董事会秘 书职务。
    六、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及一九九一和月分别发行H股及A股共募集资金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约十二亿零七百四十七万元人民币,截 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募集资金约80%均用于本公司之发展项目,其余额在香港和国内银行作短期存款。
    一九九七年度募集运用情况如下:
    1.车用安全玻璃生产线          36.026  千元人民币
    2.支付洛阳市高新斌发区购地费用   600  千元人民币
    3.浮法一线技术改造            281106  千元人民币
    4.其它技改项目                  4210  千元人民币
    七、重要事项
    1.股东大会情况
    (1)本公司于1997年3月28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宫中路九号洛玻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一九九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代理人持有或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64253969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79%,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决定其酬金,审议通过了对章程修改 的特别决议案中之a、b、c、d、f项,对e项的修改未获通过即对现章程 第一百一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八条之修改没有获通过。
    (2)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 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洛玻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年人本次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代理人持有或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794369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2.56%,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监事会报告书,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审核帐 项及核数师报告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委任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的普通决议案。
    2.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举行了六次会议,分别就公布业绩,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对外投资及章程修改等事宜作出决议。
    3.监事会会议情况
    (1)本公司于1997年3月28日照了二届监事会一交会议,会议选举孟 昭鹏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本公司于1997年4月28日召开了二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会议一致认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犯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1996年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议通过了提交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报告书。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公司1997年3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晓寰先生、刘宝瑛先生 、孙继刚先生、金白石先生、李金让先生、朱雷波先生、王永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戴志良先生、樊迎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选举孟昭鹏先生、段长昭先生、宋成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王尧成先生,程荣法先生为本员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1997年3月28日的二届一次董事会聘任王永欣先生为总经理(兼董 事会科技委员会主任),张少杰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经营委员会主 任),朱留欣先生为副总经理,朱雷波先生为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任,姜宏先生为技术监,任浦宪先生为财务总监,王和平先生为加工玻璃总监,王 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5.投资事项简介
    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下列公司实 施投资入股,以拓展本公司业务范围,增加盈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额  所占股权       经营范围
                      (万元)    比例%
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500     26.68   
                                 起重机械/玻璃设备的生产及销售
新光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229.13  29.45  
                                照明器材及光源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400     35.9  
                                    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昌久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50     31.08     玻璃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6.关联交易事项说明见本摘要之财务报告部分。
    7.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开工建造的位于洛阳市开发区的员工宿舍工程,已于一九九七年七月竣工验收,为统一和加强物业管理,本公司 与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订立了一份协议,根据该协议母公司将负责按国家及洛阳市的 房改政策向本公司员工出售该住房,并承担有关该住房现时及未来的损 益。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本年度亦向员工出售了住房,售房损失约730万元人民币,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帐 项中该等数额列于住房周转金借方,不进入本年度损益,在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帐项中,本公司按所占权益分担约400万元人民币损失,另外约330万元人民币亏损由少数股东承担。
    8.东南亚金融动荡对本集团之影响
    自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发生不南亚金融动荡对本集团营运并无重大不良影响。
    9.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以"第二代提高型洛阳浮法"为标志的浮法一线技改工程建成, 并于1998年元月试生产。
    (三)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址领航日本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 证,成为全国玻璃行业率先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的企业,同时,安全玻璃 公司又通过了美国DOT和欧洲ECER43产品质量认证。
    (四)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召开会议对本公司一九九七睥度利润分配作如下决议:根据财政部有关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利润数中较小者为准, 本年度本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数较少,故本公司本年度内合 部魉?2.345万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58万元人民币,本年 度股东应占亏损9987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派发末期股利,上述分配预案将提呈本公司股东年会决定。
    (五)财务报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罗铮,陈玉红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本公司及本集团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毕马威会计师 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财务报告
    (一)财务摘要(本摘要系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表附后)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表附后)
    (3)现金流量表(表附后)
    2.会计报表注释
    (1)公司概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 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洛阳玻璃]重组计划中的一部分,经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 资产管理避等中国政储有关部门的批准,洛玻集团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六 日独家发起成立本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元,分为400000000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系由洛玻集团 以转股,其主要企业和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方式足额缴付。
    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发行了250000000股H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3.65元,该等H股已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H股招股书披露的计划及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在中国以每股人民币5.03元发行40000000A股予社会公众和10000000股于本公司的员工。40000000社会公众A股及10000000的内部职工股A股已分别于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及一九九六年 五月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及 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2)主要会计政策
    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及有关规定所制订的。
    ①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倒闭会计帐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当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会计帐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已 经在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这些 子公司已被纳入在长期投资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内。
    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成本或一九九四年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累计摊销已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A.固定资产的资本公
    与收购或建造厂房及机器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建造期 间的利息开支及有关借资金的外汇差额,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
    厂房如能持续批量生产可销售的优质产品,则视为已经投产。即使 中国有关部门在发出有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时有任何延误,也不受影响。
    B.摊销与折旧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乃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
    建筑物             30年至50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年至28年
    汽车               6年至12年
    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本集团的厂房、机器及设备的预计可使 用年期由原来4年至15年改为4年至28年,汽车的预计可使用年限由原来 的6年改为6年至12年,更改可使用年期是考虑了商业、技术上及自然损 耗,这改变令一九九七年下半年折旧费用减少约人民币1200万元,这次可使 用年期的更改会减少未来年度之每年折旧费用约人民币2400万元。
    ②投资
    A.子公司
    于本公司的报表内,主要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B.联营公司
    于本集团的合并报表及本公司的报表内,联营公司投资按权益法入 帐,联营指本集团对被投资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二十投票权的集 团,或本集团可行使重大影响,但非本集团控制的公司。
    C.其它投资
    其它投资远谋以原值减董事会认为必需的任何永久性减值准备入帐。
    ④开办费
    开办费指公司在筹办期间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从子公司开始生产经 营时起,分五年至十年摊销。
    ⑤存货
    存货价值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计算,成本包括以加权平均 法计算的物料的实际成本及在产品和产成品中包含的直接人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根据产品在资产负债表结算日之的天日常业 务过程中出售所得的款项,或者是管理层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作出的估计 而确定的。
    ⑥外币换算
    外汇交易均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外币货币笥资产及负债余额均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汇率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因借贷资金以集资兴建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外汇换算差额,在固定资 产兴建内资本化,一切其它汇兑差额均在利润表中处理。
    ⑦收入确认
    出售货物的收入,是当所有重要风险和拥有权的报酬转给买方,同时对于将会取得的收入,有关的成本及退货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不定因素 时确认。
    由于他人使用本集团的资产而产生的利息及股利,晨能肯定这些交 易的经济效益将流入本集团及其收入将能可行地计算量度时确认,除非 在收款上具有不确定的因素,否则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股利收入在股东的收取权确立时予以确认。
    ⑧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指按负债法计算的因时间差异而产生,并在可预见将来能 冲回的税务影响,时间差异是因某些收入和支出在会计上和税务上于不 同期间确认所产生的差异,未来的递延税利益只会在肯定可实现时才确 认。
    ⑨维修及保养开支
    定期的大规模维修的估计费用每年在利润表中预提,其他的维修及 保养开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利润表。
    ⑩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均在其产生年度予以冲销。
    (11)退休福利
    本年度应交的退休金供款已记入利润表。
    (3)应收帐款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243358        195303
    一至二年       40825         51070 
    二至三年       31267         31654
    三年以上       47525         31432
                  362975        309459
    公司
    一年以内      157476        165553
    一至二年       36419         50841
    二至三年       31087         31638
    三年以上       47215         30890
                  272195        278922
    (4)其他应收款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202251         154241
    一至二年       148691         200677
    二年三年       190017          90973
    三年以上       155436          66507
                   696395         512398
    公司
    一年以内       283503         198529
    一至二年       160301         423099
    二至三年       401605          93715
    三年以上        15261          76642
                   998021         791985
    (5)长期投资
    集团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联营公司权益        16252        20101
政府债券                497         1177
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103325        97241
                     120074       118836
    公司
于子公司权益         125879       227181
于联营公司权益        16252        20101
政府债券                497         1177
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          317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86524        73733
                     229152       322509
    本集团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包括非控股的股权投资,这些企业主 要从事制造或贸易活动,本集团在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内因这些而应占的业绩,对本集团的亏损并不重要,故未按权益法入帐,再者,在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中包括了未合并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对 集团的业绩或资产并没有重要影响,故未合并或按权益法入帐,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此等投资并没有重大资本承担。
    (6)投资(亏损)/收益
    集团          一九九七年度      一九九六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承担联营公司亏损    (3849)           (452)
政府债券利息             76             485
短期投资收益            808            6899
股利收入               5522            6457
其他非上市公司    
投资减值准备           (183)          (3849)
                        727            9540
    公司
应承担联营公司亏损    (3849)           (452)
政府债券利息             76             485
投资子公司权益减少额(110873)          (8181)
短期投资收益            808            6899
股利收入              54933           12432
                    (108345)          11183
    (7)短期投资
    集团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政府债券投资       --             100
    其他投资           --           10971
                       --           11071
    公司
    其他投资           --           10971
    于一九九六年,本集团的短期投资包括本公司存放于一证券公司的 投资资金及子公司于一年内到期的国库券。
    (8)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是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的成本。
    集团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月1日余额      664981           227608
    本年度增加额:
    资本化利息        2817            37159
    其它            254524           457657
                    922322           722424
    拨入固定资产
                   (476517)          (57443)
    12月31日余额
                    445805           664981
    公司
    1月1日余额      184571            70274
    本年度增加额
    资本化利息        2817             1661
    其他            260941           141000
                    448329           212935
    拨入固定资产     (3552)          (28364)
    12月31日余额    444777           184571
    ②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完工的工程资料如 下: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汽车用安全玻璃生产线一期及二期
          124246  83301  36026  119327  金融机构贷款  接近完成
一线浮法玻璃生产线改造
          440000  28156 281106  309262  金融机构贷款  接近完成
其它                                    17216
                                       445805
    ③在以上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数中,包含已资本化之利息支出,分析如下:
                                           本期利息      
工程名称                       期初数     资本化金额   期末数
汽车用安全玻璃生产线一期及二期  1641        1888        3529    
一线浮法玻璃生产线改造                       929         929
已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641        2817        4458
    (9)承担
    ①资本承担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集团
    已订约担未作出准备: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联营公司投资              31014          31014
    购买土地使用权             2836          14378
    建造设备                     76         221108
    建造厂房                                 36796  
    建造职工宿舍                              7224
                              33926         310520
    已批准但未订约: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1184   
    建造设备                 327746         662102
    建筑职工                                 13016
                             328930         675118
    总数                     362856         985638
    公司
    已认约但未作出准备:
    联营公司投资              31014          31014 
    购买土地使用权             2836          14378
    建造设备                                219271
    建筑职工宿舍                              2000
                              33850         266663
    已批准但未订约: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1184
    建造设备                 327746         628515
    建造职工宿舍                             13016
                             328930         641531
    总数                     362780         908194
    ②经营租赁承担
    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并无任何经营租赁承担(一九九六年:人民币2800000元)
    (10)或有负债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有负债如下: 
                           集团             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为以下单位向银行作出的担保
最终控股公司         30000      --     30000     --
最终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           10000      --     10000     --
子公司                 --       --     53000    115460
                     40000      --     93000    115460
    (11)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包括期初存货已征增值税及开办费未摊销余额。
    递延资产变动情况:
    集团
                  期初存货已征增值     开办费    总数
1997.1.1余额            3452           43000     46452
本年度增加额             --              487       487
                        3452           43487     46939
减:冲抵应交增值税      (1165)            --      (1165)
   本年度摊销                          (5206)    (5206)
1997.12.31余额          2287           38281     40568
1996.1.1余额            5178           19322     24500
本年度增加额             --            24849     24849
                        5178           44171     49349
减:冲抵应交增值税
   本年度摊销          (1726)            --      (1726)
                         --            (1171)    (1171)
1996.12.31余额          3452           43000     46452
    公司             1997       1996
期初存货已征增值税:
1月1日余额
减:冲抵应交增值税    2805      (841)
                     4207     (1402)
12月31日余额         1964      1805
    注: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实施一项新的增值税法规。按有关 政府部门规定,期初存货的成本需从含税价成本调整为不含税价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确认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分别为人民币6904000元及人民 币5609000元,有关款项已作为递延资产入帐。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局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联合发出通知,准 许期初存货已征增值税款从一九九五年起五年内按比例分别作进项增值税抵扣,抵扣比例可在5%内上下浮动。
    (12)预付及待摊费用
    集团          1997      1996
    包装用架子   65400      47639
    其他          4380       5183
                 69780      52822
    公司 
    包装用架子   51618      38527
    其他          3299       3820
                 54917      42347
    (13)营业外支出
    集团             1997        1996
    退休统筹金       20708      16916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15929       2570
    教育经费          1372       2056
    出售原材料净损失   961       2958
    其它              1075       1874
                     40045      26374
    公司
    退休统筹金       18171      15762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9194       2456
    教育经费          1372       1948
    出售原材料净损失   112        866
    其它               868       1738
                     29717      22770
    3.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伙伴及条款均由洛玻集团及本集团所决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关联交易都是与洛城集团进行。
    洛玻集团资料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220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晓寰 
    与本集团关系;最终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及内销业务;工程及承包,劳务输出;提供工业生产资料(国家有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
    持有本公司股权百分比:57%
    其他关联交易与洛波集团其他子公司进行,所涉及的单位多而金额 小,所以没有披露这些公司的详细资料。
    (2)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如下:
    销售               114623     114303
    购买原材料           7433      16155
    管理费用             7333       8450
    代理费               1800       1329
    已付及应付利息      36940      26104
    已收及应收利息       8241       9066
    租赁设备及其它资产    --        2300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
    (二)财务摘要(本摘要系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1.综合损益表          1997        1997     1996
                        人民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附注2)          593195     555374        599959
    应占联营公司
    亏损前(亏损)(利润)    (304046)   (284660)        29826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3849)     (3604)         (452)
    税前(亏损)/利润       (307895)   (288264)        29374
    税项(附注3)                         --          (14797)
    税后(亏损)/利润       (307895)   (288264)        14577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        84450      79065         (7042)
    股东应占(亏损)/利润   (223440)   (209199)        21619
    拨入储备(附注4)
    法定公积金                --        --           (2666)
    法定公益金                --        --           (2464)
    本年(亏损)/留存利润   (223445)   (209199)        16489
    承前留存利润           123576     115697        107087
    (累计亏损)/留存
    利润结转下年度         (99869)    (93502)       123576
    每股(亏损)/盈利(附注5) (0.319)    (0.299)        0.031      
    本年(亏损)/留存利润明细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        (219596)   (205595)        16941
    联营公司                (3849)     (3604)        (452)
                          (223445)   (209199)       16489
    2.帐项注释
    (1)编制基础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之会计帐项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而成;
    ①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综合会计帐项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当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会计帐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忆经在 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这些 子公司已被纳入在长期投资的其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内。
    ②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或一九九四年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累计摊销记入负债表内。
    固定资产的帐面人替被定期作出评审,以确定是否超过这类资产 可收回金额,如帐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时,相关的金额量并未折现至其现值。
    固定资产折旧乃根据下列预计可使用年限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
    建筑物            30年至50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年至28年
    汽车               6年至12年
    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本集团的厂房、机器及设备的预计可使 用年期由原来的4年至15年改为4年至28年,汽车的预计可使用年限由原 来的6年改为6年至12年。更改可上期是考虑了商业、技术上的改良及正常自然损耗等原因,这改变令一九九七年下半年折旧费用减少约人民币1,200万元。这次可使用年期的理性会减少未来年度之每年折旧费用约人民币2,400万元。
    (2)营业额
   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营业 额是销货发票金额扣除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费后的金额。
    (3)税项
         一九九七   一九九七   一九九六
         人民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中国所得税准备         --      --     14797
    除其中一家子公司-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太阳)外,本集团的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年估计应课税利润在33%计算 的。
    因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度出现亏损,本年度并没有计提所 得税准备,本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利益,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 备,本集团的递延税利益是由本年度亏损所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太阳享有税项优 惠,从开始获利的的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第六年开始,其所得税税率为15%,太阳已于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抽产,由于本年度经营亏损,并没有计提所得税,由于本集团并涡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的所得税作准备。
    (4)储备
    储备变动情况:
           集团         公司
            1997          1996           1997          1996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公积金
1月1日及12月31日余额
           969988        969988         969988       969988
法定公积金(注①)
1月1日余额
由损益表拨入57900         55234          51366        49204
              --           2666           --           2162
12月31日余额57900         57900          51366        51366
法定公益金(注②)
1月1日起余额
由损益表拨入  55142      52678           51366        49204
                --        2464             --          2162
12月31日余额  55142      55142            5366        51366
    任意公积金(注③)
    1月1日及12月31日余额
             110764     110764          110764       110764
    (累计亏损)
    留存利润
    (注⑤)   (99869)    123576           23126       127833
    12月31日余额
            1093925    1317370         1206610      1311317
    12月31日结余港币千元
            1024179    1229005          129679      1223357
    注:①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及其子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10%除税后溢利拨入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结余相当于注册 资本之50%,除税后溢利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所计算之金额,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法定公积金要用以弥补往年亏损(如有),及作为资本化发和家长,惟规定在此等发行之后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此外,在特别情况下及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案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 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息和红利,但分配股利后法定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②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及其子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须将若干百分比之除税后溢利拨入法定公益金,除税后溢利是按照中国 会计准则所计算之金额,法定公益金仅可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职工之 集体福利用途,例如兴建宿舍、饭堂、及其他福利设施该储备组成股东 权益之一部分,因个别职工只有权使用这些设施而该等设施之业权则仍 属本所有,除了在公司清务时,储备是不可作分派股利,在提取法定公益 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③这储务从损益帐之拨转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④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在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出现亏损,本年度无利润分配。
    ⑤根据本公司之章程规定,可从分配的储备之数额乃按中国会计准 则计算的数额与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之数额两者需取其较低者作为依据,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没有可供分配的储备(一九九六年为人民币127833000元)。
    (5)每股(亏损)/盈利
    每股(亏损)/盈利乃按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223445000元(一九九六年度利润人民币21619000元)及发行的700000000股(一九九六年700000000股)计算。
    (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子公司于处理售买员工 生的损失的会计帐目差异外,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1997年12月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
    按国际会计准则,当子公司员工获得员宿舍的产权后,相关的房屋使用权已无价值并应马上清理,并计入利润表中,按中国会计准则,清理此 等使用权的损失应按照财政部一九九五年三月三日财人勃(1995)第14吨文件之要求民长期应付款--住房周转科目。
    截止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人民币千元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应占亏损   223445
    调整:
    冲回子公司员工住房计划亏损     4014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应占亏损   219431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1793925
    调整:
    冲回子公司员工住房计划亏损    4014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1793925
    九、其它事项
    1.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年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报告印刷完毕后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寄予H股 股东,A股股东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董事会秘书室查阅,本公司一九 九七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 汇报》、《南华早报》刊登,如中英文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郭晓寰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