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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年度报告摘要2000-04-2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年度报告摘要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LYG)
    2、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晓寰先生
    3、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
    邮政编码:47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lfg.com 
    4、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凡先生  郭兵先生
    电话:86-379-3908588
    传真:86-379-3251984
    电子信箱:lbdms@public2.lyptt.ha.cn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文汇报》、《虎报》(英文)
    公司登载年报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A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ST洛玻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本年度实现利润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一九九九年  一九九八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润/(亏损)总额                35,682 (441,463)
    净利润/(亏损)                  52,147 (363,361)
    扣除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202)(363,361)
    主营业务利润                   151842    17792
    营业利润/(亏损)              (77,981) (385,811)
    投资收益/(亏损)                36,059 (12,128)
    营业外净收入/(损失)            77,604 (43,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72   62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36,446 (119,958)
    2、本集团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822082     626815     594468
    净利润/(亏损)       52,147   (363,361)  (219,431)
    总资产             2878541    3073748    350739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          1486725    1434578    1797939
    每股收益/(亏损)
      (元)               0.074     (0.519)    (0.313)
    每股收益/(亏损)
      (元)(加权平均)     0.074     (0.519)    (0.313)
    每股收益/ (亏损) (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       (0.10)     (0.519)    (0.313)
    每股净资产(元)       2.12       2.05       2.5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1.42      1.73       2.13
    净资产收益/ (亏损)率
    (%)                   3.51    (25.33)    (12.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0.13      0.097     (0.24)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加权平
    均)                   3.57    (22.48)    (11.50)
    附注: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及以前并无编制现金流量表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 (亏损) =净利润/(亏损)÷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 ÷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
    资产收益/(亏损)率=净利润/(亏损) ÷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数字是按照一九九九年新的计算公式重新计算的
    (2)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累计亏损 股东权益合计
    
(千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459,216)   1434578
    本期增加                                 52147      52147
    本期减少                                            
    期末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407,069)   1486725
    变动原因:1、法定公积金已包括在盈余公积内;
    2、报告期内累计亏损变动,是因为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人民币52,147千元。
    (3)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818000       624123     593195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
    (亏损)                56,161     (363,361)  (223,445)
    总资产               2828757      2981199    3443565
    股东权益             1486725      1430564    1793925
    每股收益/(亏损)
    (元)          人民币0.08元 人民币(0.519)元 人民币(0.319)元
    每股净资产
    (元)                    2.12         2.05       2.57
    净资产收益/(亏损)
    率%                     3.78       (25.33)    (12,46)
    注:盈利及其他财务指标的计算是按年度内股份数700,000,000计算的。
    本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差异详列于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损益表之帐项附注内。
    三、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1)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股东人数:
    类别            股东人数
    法人股(A股)           1
    社会公众股(A股)   22612
    H股                 209
    合计              22822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报告期内
                                                     持股
                                  (股)      例(%)   数增减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A股  400,000,000   57.14   无增减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H股    240160498   34.31   +1052000
    有限公司
    SO SUEN SING         H股       742000    0.11
    CHOW HON YIN         H股       680000    0.10
    豫郑国泰             A股       541466    0.08
    金鑫基金             A股       505900    0.07
    LEE LAI NA           H股       500000    0.07
    WONG MING SHUN       H股       470000    0.07
    TANG MAN KONG        H股       400000    0.06
    文家成               A股       393400    0.06
    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所持股有的股份没有质押、冻结等情况。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H股的结算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股东大会简介
    1、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召开了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年会, 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虎报》(英文)。
    2、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虎报》(英文)。
    五、董事会报告
    1、业绩回顾及展望
    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本公司是世界三大浮法之一“洛阳浮法”的诞生地,拥有五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是中国玻璃行业最大的浮法玻璃生产商和经销商,在行业内具有导向作用的上市公司,一九九九年共生产2-19MM多品种、多色彩、多规格优质浮法玻璃1024.72万重箱,实现销售收入82,208万元,产量、销售额均居行业第一位(资料来源于《全国重点平板玻璃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汇总资料》)。
    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本集团主要生产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玻璃,其中浮法平板玻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占主营业务总利润的97%,加工玻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占主营业务总利润的3%。
    本集团产品主要销售地区及所占销售额比例为:华东地区约为13%、华北地区约为8%、华中地区约为37%、西北地区约为6%、西南地区约为10%、华南地区约为22%、出口约为4%
    企业经营中内外部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九九九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实施和玻璃行业限产保价、控制总量、规范市场运作等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玻璃行业出现了好的转机,供大于求的局面得到遏制,价格有所回升,担由于供大于求未能彻底改变,市场价格几经升跌,产品销售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由于重油、纯碱、芒硝等行业也在极力地控制总量,拉升价格。下半年以来,重油等原燃材料在短期内几次上调价格,导致玻璃生产成本上升,增加了企业脱困增效的难度。
    ———应收帐款较高,影响资金周转。
    采取的措施
    ———实施营销体制、网络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实施了以配送制为主要内容的销售网络改造,成立了地区业务部和售后服务部,初步形成了12个地区业务部、29个配送中心、12个售后服务中心及40多家实力雄厚的联营联销单位和销售代理商、用户互为联系的密集型区域销售网络,强化对区域市场的调控、管理,增强服务时效性,提高服务质量,全方位满足用户需求,实现了自营销量50%以上的目标。积极抓住玻璃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实施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提高售价,扩大销量。
    ———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发挥多线、多色、多品种优势,满足市场需求。多生产附加值高的厚、薄玻璃及特殊规格玻璃。
    ———加快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使浮法一线产品实物质量达到了中外合资企业水平;开发了在线镀膜玻璃新品种。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成功实现了2MM、19MM超薄、超厚的玻璃批量稳定生产;完成了浮法二线冷修改造,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增收节支活动,各种成本、费用进一步降低。
    ———实施资产重组,向母公司出售其在青岛太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质量。
    ———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货到款回,防止新的应收账款形成;充实清欠力量,加大依法清欠力度,提高诉讼效率。
    公司财务状况
    本集团一九九九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总资产为人民币2,878,541千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86,725千元,长期负债为人民币71,224千元,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151,84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147千元,分别比上年增长/(降低)(6.35%)、3.64%、(52.93%)、953.43%、114.35%。
    上述增长/(降低)之主要原因一是产量增加及售价上升。二是出售青岛股权及转让应收帐款的收益。
    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额为124,062千元比上年的102,101千元增加21.5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收购其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该公司主要从事提供财务/司库服务,包括存款服务、借贷服务、产品租赁及融资、运输保险、信用状及为洛玻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市场研究及顾问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年度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年度内。
    二000年展望及工作安排
    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玻璃行业情况的好转,为本集团的稳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希望。一是2000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随着扩大内需,加大基础建设,启动西部大开发,扩大住房消费等政策的落实,这为玻璃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新《浮法玻璃标准》的颁布实施和国家淘汰落后、调整结构力度的不断加大,将进一步拓展本集团生产和发展的空间。三是国家财政债券技改项目贴息政策支持,给公司带来低成本技改的机会,四是2000年全国将有近十条浮法线停产冷修,而本集团浮法三线冷修也即将完成,除龙门玻璃公司生产线窑炉运行到后期外,其它五条浮法线正处在最佳生产时期,这有利于发挥本集团之品种、规格、规模、品牌优势及顺利拓展国内销售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
    为促使本集团在二000年尽快走出低谷并加快发展,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重视营销策划,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国内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建立市场变化快速决策反应机制,组织实施好区域化战略、全方位优质服务战略、产品差异化战略;进一步加快以配送制为主要内容的销售网络改造,进一步增强对区域市场的驾驭、控制能力;健全、完善销售服务管理制度,增加产品信誉度;进一步开拓东欧、中东、澳洲、非洲等市场,并加强本集团内出口业务的集约化管理;加大清欠力度,降低应收帐款。
    ———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本集团多品种优势,科学组织生产,稳定提高产品质量。
    ———坚持技术进步,加快技术创新,创造企业新的技术优势。以浮法一线为依托,实施全面提高“洛阳浮法”工艺技术水平项目,进一步完善技术、装备,加快软件技术研究开发,使一线的产品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将成熟的技术成果在本集团其它五条线推广应用。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装备,开发附加值高、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线低辐射膜玻璃和阳光控制膜系列产品,使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进一步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号召广大员工围绕生产经营全方位、多环节采取新措施,广开源路,拓宽降低成本新途径;充分利用电算化的管理优势,科学测算成本,做好成本指标的分解、落实考核工作;推行日成本管理模式,加大成本控制力度确保各项成本指标完成;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预算外开支;继续坚持招标比价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继续谋求行业性的战略重组,以期早日实现行业内强强联合,推动本集团跳跃式、大跨度发展,以求公司以更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
    2、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议,主要通过了以下决议:
    (1)、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荐、调整本公司子公司青岛太阳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及就本公司预计两年亏损,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将被进行特别处理作出决议。
    (2)、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经理班子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年薪及公司不承担参股的四个联营公司一九九八年之前的亏损的议案。
    (3)、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八年度财务报告、一九九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九九八年年报、一九九八年年报摘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呈股东年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内可单独和同时配售或发行不超过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发行在外股份的20%股份,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决议案。
    (4)、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五月九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扩大加工玻璃能力、确定下半年生产经营目标及强化营销的决定的议案。
    (5)、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其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权益的议案。
    (6)、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中期报告书、关于不派发一九九九年度中期股利的决议案
    (7)、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其在青岛太阳全部55%股权及向其转让应收帐款的议案。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  年      任期      持有属于个人
                                              权益之A
                      别  龄                   股股数
                                           年初数 年末数
郭晓寰 董事长         男 57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刘宝瑛 副董事长       男 46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孙继刚 执行董事       男 42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王永欣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男 41 至2000年3月28日   1800 1800
金白石 执行董事       男 50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李金让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56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朱雷波 执行董事       男 37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戴志良 非执行董事     男 59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樊迎朝 非执行董事      男 46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孟昭鹏 监事会主席     男 50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段长昭 监事           男 55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宋成华 监事           男 41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王尧成 监事           男 58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程荣法 监事           男 50 至2000年3月28日      0    0
张少杰 副总经理       男 38 至2000年3月28日   1700 1700
朱留欣 副总经理       男 46 至2000年3月28日   1700 1700
姜  宏 副总经理       男 37 至2000年3月28日   1800 1800
王和平 副总经理       男 49 至2000年3月28日   1700 1700
任浦宪 财务总监       男 49 至2000年3月28日   1700 1700
王  捷 董事会秘书     男 37 至2000年3月28日   2000 2000
    注: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持股数量无变化,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之联系人士概无持有(不论以实益或非实益方式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联营公司〔释义见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的股本的任何实际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9,449元、80,126元和287,646元,其中非执行董事没有在本公司领取酬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区间情况为(人民币元):60,000元至50,000元为1人;50,000元至40,000元为2人;40,000元至30,000元为5人;30,000元至20,000元为1人;20,000元至10,000元为6人;10,000元至5,000元为3人。
    4、利润分配预案
    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净盈利为人民币52,147千元,加上年初亏损人民币459,216千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407,069千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56,161千元,加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463,230千元,年末累计亏损为人民币407,069千元,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在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建议不派发一九九九年度末期股利,建议将累计亏损结转下年。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本公司一九九九股东年会决定。
    六、监事会报告
    报告年度内,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地开展工作。
    本报告年度内,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第二届监事会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分析了一九九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一九九八年度财务报告。
    2、第二届监事会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审议了一九九九度年中期财务报告。列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其合法性以及是否能保证股东的权益实施有效的监督。
    经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出具无保留意见意见的财务报告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总经理变更及解聘、新聘董事会秘书情况。
    2.按照国家经贸委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于控股股东洛玻集团之间已完全实行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三分开。
    3.如果中国在二零零零年加入WTO,将减少本集团的产品出口环节,利于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而外国产品的进入对本集团没有大的影响。因为,现时中国玻璃市场已经饱和,产品结构已趋合理,国产高档次玻璃已能满足国内需求,加之,国内消费主要是价廉的中低档次玻璃,故外国产品在中国没有大的竞争优势。
    4.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本年度末期股利,并提呈本公司股东年会审议。
    5.经本公司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
    6.委托存款及逾期存款
    存款类别       帐目类别    金额  利率%         存期
                            人民币千元    
最终借款      已提      金额    受托方    注释
            单位准备% 人民币千元    
    逾期定期存款  其它应收款  70,145 10.98 96.04.13-98.01.13 
广州国际信托    50     35073     不适用    a
投资公司(广
国投)
    逾期定期存款  其它应收款  75,512 10.98 96.03.29-97.12.29 
广州国际信托    50     37756     不适用    a
投资公司
    逾期委托存款  其他应收款  10,000 11.088 96.11.27-97.06.26 
洛阳                          中国洛阳浮法              
国浩企业集团                  玻璃集团财务  b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委托存款  其他应收款  10,858  7.47  95.12.05-96.12.05 
郑州市医药经                  中国建设银行    c
销公司
    注释:
    a、关于在广国投的两笔存款,其中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期的一笔存款,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00元及到期的利息,于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三日到期的一笔存款,本公司亦于一九九八年二月收回了本金人民币5,000,000元及到期的利息。董事会已经与广国投的管理层商讨该存款的情况。根据双方最近的商讨作出的评估,董事会认为存款终能全数收回。根据本公司对呆坏帐的处理政策及在保守原则下,本公司对该存款已提拨50%准备,即人民币72,829,000元。本公司并未对该两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b、最终借款人已于二零零零年将欠款本金清还。
    c、最终借款单位已于本年度内偿还了人民币7,338,000元,及将其公司同等价值的资产抵押其本金。故本公司并未对该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除上述已说明之存款外,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它委托存款和逾期存款。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撇除所有已收回本金后合计人民币166,514,817.55元,占本集团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净资产11.20%。并未给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动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可在短期内收回上述各项存款。
    7、关连交易
    (1)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订立一项协议,收购其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的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洛玻财务公司)的40%股权权益。收购的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及按洛玻财务公司的现有注册股本人民币100,000,000元基准,本公司以现金支付人民币40,000,000元(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南华早报所列的兑换价港币1.00元=人民币1.07元计算,约港币37,400,000元)达成。
    该收购为本公司带来217万元的收益,详情刊登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商报》。
    (2)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与洛玻集团订立出售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10,000元向洛玻集团出售其在青岛太阳全部55%股权。此乃经订立协议各方公平磋商及参照青岛太阳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净资产值及净负债约人民币40,620,000元(约港币37,960,000元)后厘定。青岛太阳乃是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制造浮法玻璃。同日,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订立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向洛玻集团转让应收账款、即青岛太阳的三家国外合营伙伴香港华青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龙裕国际有限公司及陕西西安新大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称〔青岛太阳的(合营伙伴)〕欠本公司的款项,彼等均为独立第三者,于本公司任何现时董事、联系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或主要股东概无关连。应收账款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1,980,000元(约港币95,310,000元)包括本公司借予国外合营伙伴本金约人民币77,700,000元(约港币72,620,000元),作为彼等于一九九四年在青岛的出资,以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所报的每月借贷利率计算,由当时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记利息约人民币24,280,000元(约港币22,690,000元)。转让的代价约人民币77,700,000元(约港币72,620,000元),将按本公司目前欠洛玻集团短期贷款抵销。经转让协议订约各方磋商后作出一项商业决定。该项利息金额约人民币24,280,000元(约港币22,690,000元)将不计算在转让代价之内。
    代价相等于早前向向合营伙伴垫支贷款的拨备,即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7,700,000元,并经转让协议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董事认为,对独立股东而言,转让协议的条款乃属公平合理。
    据此,本公司将以总代价约人民币77,700,000元(约港币72,620,000元)向洛玻集团转让应收帐款。
    该出售及转让已获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为本公司该年度带来12,234.90万元的收益,详情刊登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该关连交易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出售太阳后,太阳成为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太阳所欠本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376,898,000元。此款项记载于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中,太阳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同意将其部份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人民币234,854,000元抵押上述之欠款。此安排现已经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批准,同时,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同意上述太阳的欠款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上述安排是符合中国及香港的法律,但是有部分上市规则正在制定。
    (3)本公司已于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订立二项协议,一是收购其控股公司洛玻集团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洛玻矿产公司40.29%的权益,代价是洛玻集团欠本公司的无抵押应收账款约为人民币12,475千元(约相等于港币11,731千元),按洛玻矿产公司的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30,960千元为基准。洛玻矿产公司主要从事开采加工销售硅砂产品及其它矿产品。二是收购青岛太阳所持沂南矿产公司52%权益。代价是青岛太阳欠本公司的无抵押应收账款人民币14,560千元(约相等于港币13,692千元)。按沂南矿产公司的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千元为基准,沂南矿产公司主要从事开采加工销售硅砂产品及其它矿产品。该等协议的条款均经订约方磋商后厘定。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对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该项关连交易详情刊登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
    (4)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连交易详情见“财务报告附注”
    8、本公司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晓寰先生、王永欣先生、朱雷波先生、张少杰先生、朱留欣先生、姜宏先生、王捷先生、戴志良先生、张高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上述各位董事任期为三年,自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计;选举刘宝瑛先生、程荣法先生、顾美凤女士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为马世信先生,吴文正先生,上述各位监事任期为三年,自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计;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三届董事酬金的议案,具体条款载入其与本公司签订的服务合约中;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三届监事酬金的议案,具体条款载入其与本公司签订的服务合约中。
    9、截止本年报摘要披露日,本集团未发生计算机2000年问题,本集团所有因应对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费用约为30万元左右。
    10、本集团的中国所得税是依照有关所得税法规,按本年估计应课税利润的33%计算的。截止目前本公司未接获税务部门关于改变该税率的通知。
    1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也无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
    12、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更改名称,由于本公司经审计在九七及九八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也改为ST洛玻。
    13、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财会字[1999]35号)文件,公司须计提“四项准备”,因本公司上市后主要会计政策中一直包含此项制度,上述《通知》要求对本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没有影响。
    14、除已经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七条的规定的规定所例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活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15、出售职工宿舍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出售宿舍于职工,也无此计划。
    16、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年度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年度内。
    17、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增加人民币101042千元,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转让应收帐款而冲回人民币77700000元坏帐准备,其次是出售固定资产的收益人民币8006000元。
    八、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武卫、陈玉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本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注释
    1.主要会计政策
    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而制订的。
    (a)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帐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会计帐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已经在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这些子公司已被纳入在长期投资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内。
    (b)财政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c)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成本或一九九四年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累计摊销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i)固定资产的资本化
    与收购或建造厂房及机器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建造期间的利息开支及有关借贷资金的外汇差额,全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
    厂房如能持续批量生产可销售的优质产品,则视为已经投产。即使中国有关部门在发出有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时有任何延误,亦不受影响。
    (ii)摊销与折旧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乃根据下列预计可使用年限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
    建筑物            30年至50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年至28年
    汽车               6年至12年
    在建工程不提折旧准备。
    (d)投资
    (i)子公司
    于本公司的报表内,主要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ii)联营公司
    于本集团的合并报表及本公司的报表内,联营公司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二十投票权的公司,或本集团可行使重大影响,担非由本集团控制的公司。
    (iii)其它投资
    其它投资均以原值减董事会认为必需的任何永久性减值准备入帐。
    (e)开办费
    开办费指子公司在筹办期间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从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起,分五年摊销。
    (f)存货
    除零配件及消耗品外,存货的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算。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包括物料的购买成本、制造费用及其他令存货以现状出现于现行地点的其他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按估计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售价减估计完工成本及估计所需销售成本计算。
    存货出售时,其帐面值会被确为相关收入确认期间的支出。存货损失在损失期间计入利润表中。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发生期间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及损益帐。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逆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发生期间冲减利润表。
    零配件及消耗品均按成本减任何陈旧存货准备入帐。
    (g)外币换算
    本集团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汇交易均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余额均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因借贷资金以集资兴建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外汇换算差额,在固定资产兴建期间内资本化。一切其它汇兑差额均在利润表中处理。
    (h)收入确认
    出售货物的收入,是当所有重要风险和拥有权的报酬已转给买方,同时对于将会取得的收入,有关的成本及退货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不定因素时确认。
    由于他人使用本集团的资产而产生的利息及股利,是在能肯定这些交易的经济效益将流入本集团及其收入将能可靠地计算时确认。除非在收款上具有不确定因素,否则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股利收入是在股东的收取权确立时予以确认。
    (i)税项
    (i)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计提。所得税是与本期收入相关的费用,是按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计算的。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企业须按其应纳税所得额,以统一的所得税率33%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中国境外,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ii)营业税金及附加
    适用于本集团之主要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如下:
              营业税    城市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
    税率及    按营业额  按应纳营业    按应纳营业
    计税基数    3%计算  税额及增值    税额及增值
                        税净额7%计算  税净额3%计算
    (j)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是按负债法计算的因时间差异而产生,并可在预见将来能冲回的税务影。时间差异是因某些收入和支出在会计上和税务上于不同期间确认所产生的差异。未来的递延税利益只会在肯定可实现时才确认。
    (k)呆坏帐准备
    对呆坏帐作出准备是基于管理层对年末应收款项的帐龄及可收回性分析而计提的。
    (l)维修及保养开支
    定期的大规模维修的估计费用每年在利润表中预提。其它维修及保养开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利润表。
    (m)研究及开发费用
    (n)退休福利
    本年度应交的退休金供款已计入利润表。其它详细资料列于注释38(a)。
    (o)记帐基楚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按照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楚,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p)住房周转金
    根据中国财政部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三日发布的指引(财会字[1995]14号),有关出售职工住房所发生的售价与成本之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住房周转金”科目反映。
    (q)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由存入起计三个月内到期之银行存款及金融机构存款。
    (r)利润分配
    利润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分配。
    2、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具影响之主要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均是在中国成立及营运的,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法定   注册资本  直接应占股 主要业务
                      代表人/            权百分比
                      董事长
    洛阳集团龙门玻璃  王永欣  人民币      79.06   制造浮法
    公司                   20,000,000元           平板玻璃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  郭晓寰  人民币      52.25 制造浮法平板
    有限公司              120,000,000元         玻璃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  王永欣  人民币      49%     生产内墙砖
    公司                   41,945,000元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  郭晓寰  人民币      40%     为本集团及洛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元     玻集团提供财务服务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因购买股权而增加的联营公司,购买日为合同签定日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集团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包括非控股的股权投资。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制造或贸易活动。本集团在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因这些权益而应占的业绩,对本集团的亏损并不重要,故未按权益法入帐。再者,在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中包括了未合并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对集团的业绩或资产并没有重要影响,故未合并或按权益法入帐。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此等投资并没有重大资本承担。
    3、资本承担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集团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担未作出准备           17507     29273
    已批准担未订约               9,394     11503
    总数                         26901     40776
          公司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担未作出准备           17507     24955
    已批准担未订约               9,394     11503
    总数                         26901     36458
    4、或有负债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有负债如下:
    集团公司
                  1999         1998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以下单位向
    银行作出的担保
    -最终控股公司  41000     30000       41000     30000
    -最终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    114000         -      114000        -
    -子公司           -          -       69770    199970
                  155000     30000      224770    229970
    5、关连人士交易
    (1)经常性交易
    本集团在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伙伴及条款均由最终控股公司及本集团所决定。
    最终控股公司资料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220,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晓寰
    与本集团关系:最终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口及内销业务;工程设计及承包、劳务输出;工业生产资料(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比:  57.14%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165889 148331
    购买原材料                 12986   1940
    管理费用                    7310   6514
    已付及应付利息             22468  23359
    已收及应收利息              2627    415
    为本公司向供应商作出担保   28200  10650
    为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    160404 200614
    本集团从洛玻集团购入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股权。
    本集团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以上均得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确认。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关连人士交易均与洛玻集团进行。
    其余的关连人士交易是与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进行,所涉及的单位数量多而金额小,所以没有披露这些公司的详细资料。
    (2)出售子公司
    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本集团出售其一子公司—青岛,总出售收入为人民币10,000。
    年内出售的子公司为本集团的营业额注入人民币138,080,000元(一九九八年:128,517,000元)及为本集团营运亏损注入人民币40,540,000元(一九九八年:110,745,000元)。
    已出售负债净值
                      人民币千元    
    有形固定资产          460130
    长期投资                5912
    递延资产               22328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129306
    存货                   22208
    货币资金               13141
    银行及其他借款      (482,363)
    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218,451)
    长期借款             (33,373)
    少数股东权益           36523
                         (44,639)
    加:已收现金              (10)
    有关出售子公司总收益 (44,649)
    就出售子属公司而作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已收现金                            10
    已付出货币资金                    (13,141)
    就出售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13,131)
    出售太阳后,太阳成为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太阳所欠本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376,898,000元。此款项记载于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中。太阳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同意将其部份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人民币234,854,000元抵押上述之欠款。此安排现已经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批准,同时,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同意对上述太阳的欠款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上述安排是符合中国及香港的法律,但是有部分上市规则正在制定。
    (3)应收帐款之转让
    根据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之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人民币101,980,000元应收太阳少数股东之款项转让给洛玻集团。这笔款项包括人民币77,700,000元本金及应收利息人民币24,280,000元。其中人民币77,700,000元之款项是用作冲销本公司所欠洛玻集团之短期贷款。而所余下之应收利息人民币24,280,000元将报销。
    当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回拨对该应收款之坏帐准备,金额为人民币77,700,000元。该回投的坏帐准备包括在营业外收入。
    (4)收购联营公司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了转让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洛玻财务”)百份之四十股权。
    该收购作价人民币40,000,000元,该收购完成后,本集团及洛玻集团及国浩集团分别持有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十洛玻财务的股权。
    本集团董事认为该收购是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厘定的。
    (5)与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余额
    在各项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内已包括以下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余额:
    集团
    洛玻集团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1999       1998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      16183
    应收帐款   126830     112078      12843      16376
    预付货款        -          -          -      11020
    其它应收款 147466     147602     441064     154246
    应收利息        -          -      64922          -
               274296     259680     518829     197825
    负债
    短期借款   220400     214914          -      49500
    应付帐款     4008       4935       4809        286
    预收货款     2228        305        706        592
    其它应付款  40081      87311      13177      13987
    长期借款    39741       1200          -         -
               306458     308665      18692      64365
    公司洛玻集团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1999       1998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      16177
    应收帐款                        
             126534       111413        12189      14061
    预付货款                             
                    -          -            -      11020
    其它应收款                      
             140388       139770       440023     154071
    应收利息                             
                    -          -        64921          -
             266922       251183       517133     195329
    负债
    短期借款                        
             220400       214914           -       32000
    应付帐款                          
               3883         3883         3914        286
    预收货款                         
    其它应付款                       
              39991        87124        11865      10388
    长期借款                         
              39741         1200           -           -
             304015       307121        15779      42674
    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及青岛太阳分别定立收购协议。
    第一项收购协议是有关收购洛玻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洛玻集团矿产有限公司的40.29%的股权权益,作价为人民币12,475,000元,以冲销洛玻集团欠本公司之等同无抵押应收帐款。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占该公司之40.29%股权,而洛玻集团则占其余59.71%股权。
    第二项交易是关于收购青岛太阳所持有之52%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作价为人民币14,560,000元,以冲销青岛太阳欠本公司之无抵押应收帐款。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占沂南华盛52%股权,而青岛太阳则减少持有沂南华盛股权至25%。其余23%股权则为沂南县矿产建材工业公司所持有。
    (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报表
    综合损益表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注释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818000     624123
    销售成本        (679,745)  (658,022)
    毛利润/ (亏损)   138,255    (33,899)
    管理费用        (146,994)  (260,852)
    销售费用         (30,161)   (38,306)
    营业亏损         (38,900)  (333,057)
    净财务费用       (56,584)   (72,334)
    投资收入/ (支出)  46,837     (6,439)
    营业外收入        102928       1886
    营业外支出        (7,821)   (25,830)
    分担联营公司
    亏损前的经
    常性业务
    利润/ (亏损)      46,460   (435,774)
    应占联营
    公司亏损          (3,479)    (5,689)
    税前经常性
    业务利润/ (亏损)  42,981   (441,463)
    税项      2            -       (490)
    税后经常性
    业务利润/ (亏损)  42,981   (441,953)
    少数股东
    应占亏损)          13180      78592
    股东应占
    利润/ (亏损)      56,161   (363,361)
    承前累计亏损    (463,230)   (99,869)
    累计亏损
    结转下年        (407,069)  (463,230)
    每股基本
    利润/ (亏损) 
              4         0.08     (0.519)
    附注:
    以上财务资料摘自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账项。
    1、本集团的会计账项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而成,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一九九八年度所采用的一致。
    2、税项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前年度少提中国所得税准备      -         490
    由于本公司在税务方面出现亏损,故并无在本年度帐项内提拨任何中国所得税准备。本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资产,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本集团的递延税资产是由本年度的亏损所产生。此外,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没有在帐项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3、股利
    董事会在本年度内并无建议分配股利。(一九九八:无)
    4、每股基本利润/(亏损)
    每股利润/(亏损)乃按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56,161,000元(一九九八年:亏损人民币363,361,000元)及发行的700,000,000股(一九九八年:700,000,000股)计算。
    每股摊薄利润/(亏损)
    由于没有任何潜在摊薄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利润/(亏损)
    5、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子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处理售买员工宿舍所产生的损失的会计帐目差异外,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
                                             1999     1998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1486725  1430564
    调整:
    冲回子公司员工住房计划亏损                    -     4014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权益    1486725  1434578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56,161 (363,361)
    子公司员工住房计划亏损                   (4,014)       -
    股东应占溢利/(亏损)                      52,147 (363,361)
    九、其他事项
    1、年报及股东年会公告
    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年报及股东年会通告将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寄予本公司各H股股东,股东年会通告随后将在境内外公告。
    2、遵守最佳应用守则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规定的最佳应用守则的规定要求。根据最佳应用守则第十四段的规定,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成立了审核委员会。
    3、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股份。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郭晓寰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资产负债表
                                 199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9年度                    1998年度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9838000.00  313440000.00  238393000.00  225713000.00
短期投资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6970000.00                  6970000.00
应收利息  
          3286000.00   11122000.00   16440000.00   42441000.00
应收帐款  
        300987000.00  259883000.00  314292000.00  256983000.00
其他应收款
        464601000.00  498068000.00  601580000.00  581096000.00
减:坏帐准备
        -91646000.00  -81185000.00  -68909000.00  -63392000.00
应收款项净额
        209341000.00  178698000.00  245383000.00  193591000.00
预付帐款  
         44100000.00   30853000.00   27033000.00   17122000.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141753000.00  105801000.00  148794000.00   942880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6665000.00   -6665000.00   -2340000.00
存货净额 
        135088000.00   99136000.00  146454000.00   94288000.00
待摊费用 
        100649000.00   94591000.00  126723000.00  104789000.00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76903000.00 1232878000.00 1402006000.00 1265983000.0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24062000.00  173487000.00  102101000.00  109681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其中:合并价差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493000.00   -1878000.00  -12117000.00   -1094000.00
长期投资净额
        116569000.00  171609000.00   89984000.00  1085870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311257000.00  945137000.00 1743122000.00  902262000.00
减:累计折旧 
       -355960000.00 -260808000.00 -389899000.00 -241514000.00
固定资产净值
        955297000.00  684329000.00 1353223000.00  660748000.00
工程物资  
         13870000.00   12987000.00   13586000.00   12394000.00
在建工程  
          3057000.00    2307000.00    8786000.00    1246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972224000.00  699623000.00  1375595000.00 674388000.0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135947000.00   95010000.00  175195000.00   95100000.00
开办费                               29846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1122000.00     912000.00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35947000.00   95010000.00  206163000.00   96012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2878541000.00 2576018000.00 3073748000.00 2498845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43336000.00  661506000.00  692631000.00  55768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198135000.00  138040000.00  242913000.00  121690000.00
预收帐款 57646000.00   27678000.00   36665000.00   25817000.00
代销商品款
应付工资  3827000.00                  3827000.00
应付福利费
          3027000.00    1371000.00    4704000.00    3033000.00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23461000.00    1712000.00   39774000.00    4763000.00
其他应付款  
        189083000.00  159162000.00  326589000.00  225813000.00
预提费用 56089000.00   39017000.00   89679000.00   68751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3955000.00    7955000.00   49221000.00   43221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99536000.00 1036441000.00 1486850000.00 1050845000.0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65721000.00   47721000.00  137860000.00   1026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4525000.00    4153000.00   19720000.00    2125000.00
住房周转金 978000.00     978000.00   -6258000.00    1037000.00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71224000.00   52852000.00  151322000.00   13422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370760000.00 1089293000.00 1638172000.00 1064267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21056000.00                   998000.00
股东权益:
股本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资本公积   
        969988000.00  969988000.00  969988000.00  969988000.00
盈余公积   
        223806000.00  213496000.00  223806000.00  213496000.00
其中:公益金
         55142000.00   51366000.00   55142000.00   51366000.00
未分配利润
       -407069000.00 -396759000.00 -459216000.00 -4489060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1486725000.00 1486725000.00 1434578000.00 1434578000.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878541000.00 2576018000.00 3073748000.00 2498845000.00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199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9年度                  1998年度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822082000.00 481900000.00 626815000.00 42260200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666158000.00-378629000.00-641915000.00-4093470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082000.00  -2854000.00  -2692000.00  -187900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151842000.00 100417000.00 -17792000.00  11376000.00
减:存货跌价损失     
         -6665000.00  -6665000.00
营业费用           
         -30161000.00  -19072000.00  -38306000.00 -25458000.00
管理费用          
        -136413000.00  -98761000.00 -257379000.00-211030000.00
财务费用          
         -56584000.00  -11453000.00  -72334000.00 -16112000.00
三、营业利润      
        -77981000.00 -35534000.00 -385811000.00 -241224000.00
加:投资收益  
         36059000.00  21946000.00  -12128000.00 -103135000.00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102928000.00  87213000.00    1886000.00     32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5324000.00  -21478000.00  -45410000.00 -19322000.00
四、税前利润 
         35682000.00                -441463000.00 
减:税项             
                                       -490000.00
税后利润 35682000.00                -441463000.00
少数股东应占本年净利润      
         16465000.00                  78592000.00
五、净利润   
         52147000.00   52147000.00 -363361000.00 -363361000.00
加:年初累计亏损   
       -459216000.00 -448906000.00  -95855000.00  -85545000.00
盈余公积转入
六、累计亏损   
       -407069000.00 -396759000.00 -459216000.00 -448906000.00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199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1999     199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8563   653638
收取的租金                             -       72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136338   11626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23     4947
现金流入小计                      965624   774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7168  -4905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805   -63375
支付的增值税款                   -135014  -110092
支付的所得税款                     -2633     -833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8685   -485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847   -42509
现金流出小计                     -872152  -712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72    627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3765    13393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     54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2500      48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    89519
现金流入小计                       16275   1088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6203   -9921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41        -
现金流出小计                      -99344   -992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069     96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28551   840230
现金流入小计                      728551   84023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627936 -1944627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74572   -87810
现金流出小计                     -702508 -1032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43  -1922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446  -119958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40000    13330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5682 -441463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16504  160172
坏帐冲销                                -   12520
固定资产折旧                        79453   91558
维修及保养准备                       9000
无形资产摊销                         4834    6374
开办费摊销                           7681    8435
处置固定资产                        -4095   12456
投资(收益)/损失                 -36059   12128
存货跌价准备                         6665       -
利息收入                           -25183  -18185
利息支出                            82706   90494
存货的增减                          -7413    36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82149   645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0386   47499
其他                                -1532   124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72   62712
3.现金及银行存款分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多于三个月     总额
                人民币千元    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999年1月1日      75393         163000     238393
净现金流入        49587          44999      94586
出售子公司       -13141              -     -13141
                 111839         207999     319838

                                    现金流量表
                               截至199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1999     199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2939  428524
收取的租金                             -      72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79700   7496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56    4075
现金流入小计                      572295  5076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6926 -3260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520  -44588
支付的增值税款                    -80040  -73505
支付的所得税款                     -2267    -833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5694   -486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83  -46285
现金流出小计                     -517230 -496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65   114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4532   38811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    5475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99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  109518
现金流入小计                       25532  1538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8756  -6145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56
现金流出小计                      -68756  -914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24   623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667652  517902
现金流入小计                      667652  51790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83515 -652539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53251  -61931
现金流出小计                     -636766 -714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86 -1965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727 -122801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40000   13330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52147 -363361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19177  153683
坏帐冲销                               -    9674
固定资产折旧                       36320   46924
维修及保养准备                      6000
无形资产摊销                        2149    2098
处置固定资产                       -3884
存货跌价准备                        6665
利息收入                          -38442  -53052
利息支出                           50980   69303 
投资(收益)/损失                   -21946  103135
存货的增减                         -1419  -160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0087   161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2792   36119
其他                               -1623    6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65   11494
3.现金及银行存款分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多于三个月     总额
                人民币千元    的定期存款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999年1月1日      62713           163000     225713
净现金流入        42727            45000     877276
                 105440           208000     31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