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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洛阳玻璃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18,14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玻璃”或“本公司”)本次上市流
通限售股为本公司于 2017 年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非公开发
行的限售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475 号文《关
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高新投”)、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集团”)、中
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院”)、中国建材国际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盛科技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共 8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33,030,51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其中,合肥高新投所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


                                    1
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市流通;洛玻集团等其
他 7 名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此外,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承诺,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本公
司 A 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
科技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将延长 6 个月。
    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持有的 2,418,142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上述有关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1)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补偿股份共计 7,400,882 股 A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559,797,391 股变更为 552,396,509 股。
    (2)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股份共计 3,856,077 股 A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552,396,509
股变更为 548,540,432 股。

    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于 2017 年公告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并承诺:“一、本公司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洛阳玻璃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二、如
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洛阳玻璃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洛阳玻璃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洛阳玻璃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独立财务顾问对洛阳玻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18,14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数量
      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
1                                1,542,674                 0.28%     1,542,674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2                                   875,468                0.16%       875,468                0
      限公司
          合计                   2,418,142                 0.44%     2,418,142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8,658,419    -1,542,674       17,115,745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61,838      -875,468         386,37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9,920,257    -2,418,142       17,502,115
              A股                                   278,620,175     2,418,142      281,038,317
无限售条件 H 股
                                                    250,000,000             0      250,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28,620,175     2,418,142      531,038,317

                    股份总额                        548,540,432             0      548,54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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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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