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玻璃”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洛阳玻璃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4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97,134,53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59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9,999,993.29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含 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15,999,999.95 元(不含增值税 15,094,339.58 元),扣除此项 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83,999,993.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21]第 2-0004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3.29 减:保荐承销费 15,999,999.95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983,999,993.34 减:募投项目支出 1,686,599,070.32 减: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支出 1,016,418.00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 1,544,439.28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1,111,825.17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9,040,769.4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298,740,769.47 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9,040,769.4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 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增资 60,000.00 万元、 80,000.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4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 述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 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 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增资 60,000.00 万元、 80,000.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与存储情况如下: 2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建材(合肥)新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8060078801500001018 60,949,139.94 能源有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309075029300242273 123,439,840.20 源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69629666600000093 114,651,789.33 源材料有限公司 庐江支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63050100100085532 0 公司 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63050100100085532 0 公司 公司郑州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101011801340292 0 公司 公司郑州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58577268055 0 公司 公司洛阳分行 合计 299,040,769.4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在中国银行洛阳西工支行营业部、兴业银行洛阳凯 旋东路支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 4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均为零,且不再使用,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对上 述 4 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截至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毕 4 个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的 3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仍在正 常使用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686,599,070.32 元,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置换先期投入 562,824,076.98 元。 本次置换已经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2-10095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 2、向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增资 2021 年 10 月 18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向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60,000 万元,向中国 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80,000 万元,用于两公司太阳能装备 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建设。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 年第六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 65,000 万 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协定存款)收到的理财 收益 1,544,439.2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收益 产品类型 银行 购买日期 终止日期 期末余额 类型 单位协定 固定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21/9/30 尚未到期 60,849,139.94 存款 益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单位协定 固定收 中国工商银行桐城支行 2021/9/30 尚未到期 123,339,840.20 存款 益 单位协定 固定收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2021/9/29 尚未到期 114,551,789.33 存款 益 庐江支行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将公司总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 4 的利息收入 1,016,418.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 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3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 1,016,418.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 息收入 1,016,418.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3 月 29 日,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 1,016,418.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除前述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洛阳玻璃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表 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3,999,99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6,599,070.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6,599,070.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总额 (1)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 否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563,083,271.00 563,083,271.00 70.39% 2022 年 5 月 31 日 建设中 建设中 否 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 2、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 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 否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539,515,805.98 539,515,805.98 89.92% 2022 年 6 月 30 日 建设中 建设中 否 池封装材料项目 不直接 3、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 否 583,999,993.34 583,999,993.34 583,999,993.34 583,999,993.34 100% 不适用 产生效 否 资金项目 益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83,999,993.34 1,983,999,993.34 1,686,599,070.32 1,686,599,070.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尚在建设中 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562,824,076.98 元。本次置换已经 2021 年 9 月 1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2-10095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 的利息收入 1,016,418.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 1,016,418.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8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凌 陶 葛伟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