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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洛阳玻璃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6-03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 2022–030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间
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 签
署《股权托管协议》,就本公司受托管理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盛光伏”“标的公司”)60%股权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和安排。
     本次股权托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托管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预计不会对本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2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
议》,本公司受托管理凯盛科技集团持有的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55%股权及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45%股权。托管费为每家标
的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月。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协
议》,就本公司受托管理凯盛光伏 60%股权事项达成一致。托管费为
人民币 10 万元/月,托管期为 1 年。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股权托管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31.74%股份。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572,512.9793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
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
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
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
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
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
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
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
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CIGS 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太阳能光伏玻璃产品、背电极玻
璃产品、机械、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新型建材的销售;光伏产品
检测与服务;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的施工与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
的设计、施工与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的设计与施工;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 1001 号
    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0%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四、 《股权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甲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托管标的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三)托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在托管期间,除本协
议的限制外,乙方根据《公司法》和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代为行使
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对涉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甲方有知情权。
    2、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包括:由乙方推荐董事和监事人选、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
    3、乙方不享有标的公司在托管期间的收益,由包含甲方在内的
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乙方对标的股权的权益损失(包括标的公
司出现经营亏损或出现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因乙方恶意或重大
过失不当行使股东权利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除外。
    4、如果发生任何与标的股权有关的法律纠纷、诉讼、仲裁,乙
方应以甲方名义参加该等诉讼、仲裁并出具相关的与法律程序相关的
文件,并且,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参加有关的
诉讼、仲裁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但若该纠纷
或费用因乙方违法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则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标的公司党建、人事、纪检、工会、共青
团、统战等方面的工作。

    (四)托管期限
    1、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托管期 1 年。
    2、如果在托管期间甲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则标的公司的
托管期限自对应的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自行终止。

    (五)托管费及支付
    1、甲方应就本协议所述股权托管事宜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管理
费为人民币 10 万元/月。如不足一个完整月份,按实际自然天数折算。
该管理费为固定费用。
    2、管理费于托管期结束后 15 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货币。乙方
应在甲方支付管理费之前向甲方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
公章;
    2、本协议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
    3、本协议经乙方有权机构批准。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 CIGS 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前景良好。实施股权托管,有助于本公司全
面把握相关领域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凯盛科技集团内部优质资源。
后续本公司拟根据新能源材料战略布局需要,适时收购标的公司的股
权,扩大业务规模,延伸产业链,提升发展空间。
    本公司不享有标的公司在托管期间的收益,仅代为行使标的股权
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发生资产权属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军、马炎、
刘宇权、陶立纲、张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全面把握相关领域发展方向,进一步整
合凯盛科技集团内部优质资源,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有关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具体
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