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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洛阳玻璃关于收购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22-041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购
     买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玻东海”)持有的台
     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玻福建”)10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基准价格为人民
     币 42,196.34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的行业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
     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与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与台玻东海签署《关于台玻福建
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据此,台玻东海同意将其持有的台玻福建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本公司同意受让台玻东海转让的台玻福建 100%股权。标的股权的转
让基准价格为人民币 42,196.34 万元。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台玻福
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美元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高新区湖东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林伯实
   经营范围:生产平板玻璃及深加工玻璃制品(国家限制、禁止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由台湾玻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100%持有
   台玻东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2 年 1~6 月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350                27,378
        净利润                        15,306                      39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2,151               182,086
        净资产                       130,614               146,61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台玻东海持有的台玻福建 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56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5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伯实
    住所:漳州市漳浦县旧镇台玻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由台玻东海 100%持有
    台玻福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2 年 1~6 月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444                 32,316
         净利润                        1,746                 -1,01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7,715                 65,979
         净资产                       31,879                 30,868


    (三)标的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
信评报字(2022)第 011 号),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进行评估,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台玻福建股东全部
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42,196.34 万元,
账面价值为 33,185.36 万元。
    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基准价格
为人民币 42,196.34 万元,转让最终价格根据转让协议所述过渡期
损益情况进行调整并确定。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受让方):本公司
    乙方(转让方):台玻东海

    (二)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台玻福建 100%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
受让乙方转让的台玻福建 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基准价格为人民币 42,196.34 万元,标的
股权的转让最终价格根据本协议所述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调整并确
定。

    (四)支付方式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和顺序分期支付:
    1、第一期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股权转让基准价格的 40%,即 16,878.536 万元。
    2、第二期款: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基准价格的 40%,即 16,878.536 万元:
   (1)完成台玻福建 10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及变更公司名称的
        工商登记,不再使用“台玻”字号;
   (2)完成交割(完成交割以签署《交割协议》为准,下同);
   (3)完成本协议约定乙方承诺负责在交割基准日之前使台玻福
        建完成的全部事项。
    3、第三期款:股权转让价款的余款作为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
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等保证
金(不计利息):
   (1)在交割基准日起一年内未出现本协议所述或有负债,或虽
        出现该等情形但乙方已予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或损失;
   (2)在交割基准日起一年内未发生乙方违约之情形,或虽出现
        该等情形但乙方已予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或损失。

    (五)交割
    1、甲、乙双方同意,有关各方将在台玻福建的住所地进行交
割,交割基准日按以下方式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调
整:如果工商变更完成日在当月 15 日之前(不含),则交割基准日
为上月月末;如果工商变更完成日在当月 15 日之后(含),则交割
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为完成交割的目的,甲方的授权人员以及根据本协议约定由
甲方委派的人员将有权进入台玻福建。同时,由台玻福建委托甲方
认可的审计机构对台玻福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交割基准日期间
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3、自交割基准日的次日起,甲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全面接管台玻
福建,并有权作为股东通过台玻福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其他
处置。在上述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及台玻福建将共同签署
《交割协议》,该协议签署之日即为交割完成日。双方应共同配合
力争在交割基准日的次日起 30 日内完成《交割协议》的签署。

    (六)损益的处理
    1、台玻福建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如有)已
包含在股权转让价格之中,因此台玻福建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累
积未分配利润全部归甲方享有。
    2、台玻福建在过渡期如果盈利,则对应的盈利由乙方享有,并
通过甲方向乙方追加相应金额股权转让价款的方式实现;台玻福建
在过渡期如果亏损,则对应的亏损由乙方承担,并通过甲方从应付
乙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方式实现,尚未支付的股权
转让价款不足以扣除的,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补偿。
   3、台玻福建在交割基准日之后产生的损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

   (七)债权的处理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仅是台玻福建股东及公司名称的变更,
台玻福建仍保留法人地位。在台玻福建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预付
账款和债权全部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台玻福建继续享有,乙方应保
证该等预付账款和债权均真实、有效并能实现和收回。

   (八)债务及担保的处理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仅是台玻福建股东及公司名称的变更,
台玻福建仍保留法人地位。已在台玻福建截至交割基准日的审计报
告中记载的负债继续保留在台玻福建,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台玻福
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偿还。但未在截至交割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反
映的或有负债由乙方承担。

   (九)人员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原乙方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由乙方撤回,台玻福建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甲方
自行委任。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其现有管理团队的人员名单及履历,甲
方将按照其管理模式和考核办法对该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和考核,并
根据甲方的薪酬和考核体系确定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管理人员可
视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在台玻福建任职。
   3、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台玻福建将与其正式聘用的员工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但因交割基准日之前台玻福建未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
同而需支付的赔偿费用(如有),以及未在台玻福建截至交割基准
日的审计报告中计提的欠缴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
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实际由台
玻福建支付,则甲方有权从股权转让价款中相应扣减,或由乙方向
甲方/台玻福建另行足额补偿。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台玻福建不承担非台玻福建员工的任
何工资、社会保险,不承担已离、退休职工(包括内退人员)的任
何经济补助或其他费用。如果发生该等费用,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双方
      盖章;
   2、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甲方有权机构批准;
   3、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乙方股东批准;
   4、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影响

   收购台玻福建全部股权,将有效扩大本公司光伏玻璃产能规
模,优化业务布局,拓展区域市场,进而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
应,符合本公司新能源材料发展战略。本次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主
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台玻福建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3、《关于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