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提名及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马 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雅娟、赵虎林、陈其锁、范保群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