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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闻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23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督促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现将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委员会设立的情况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王建军先生、
独立董事孙曜先生和董事高云飞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建军先生担
任。
    2015 年 5 月 7 日,王建军先生因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
会成员、主任委员。201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吴革先生、独立董事孙曜先生和董事高云飞
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吴革先生担任。
    (二)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吴革先生:1967 年 5 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和对外
经贸大学,理学学士、会计学硕士、经济学博士。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曾
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
财务成本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曜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北京航天
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1996-2000 年任日本英之杰株式会社经理;2000-2004
年任丹麦迈克罗机械公司总监;2004 年至 2014 年 12 月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云飞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
西南证券昆明营业部工作;2004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6 年 5 月至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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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4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建军先生(原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1970 年 8 月出生,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现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
系攻读财务分析与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1992 年 7 月至今从事财务管理和
会计学教学、研究及实务工作;1998 年至 2004 年 7 月任云南财经大学教务科长;
200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7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2015 年 5 月 7 日,王建军先生因任期届满已卸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1、2015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计划与实施方案》、《2015 年度风险管理工
作计划》和《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15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举行沟通见面会,就
2014 年公司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过程当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做专项沟通。
    3、2015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聘请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4、2015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
    5、2015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决定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6、2015 年 10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五次(定期)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决定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年报工作情况
    1、2015 年 1 月 9 日,审阅公司《2014 年年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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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5 年 1 月 16 日,就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4 年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3、2015 年 2 月 10 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 2014 年财务会
计报表,一致同意将财务报表提交给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4、2015 年 3 月 23 日,与年审会计师针对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过
程当中发现的问题做专题沟通,与注册会计师做充分交流。
    5、2015 年 3 月 23 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
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2014 年度的会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要求,会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5、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先后三次督
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保
证了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
    6、2015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关于聘请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内控及内审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公司内
控自评小组开展内控自评工作,监督内控自评和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意见提出建议,并跟踪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2015
年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风控内审部开展内审业务工作,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督促内审问题的整改,提高了公司内审工作成效。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2015 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了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并就审计过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
格遵守执业道德,保持职业谨慎性、独立性和必要的关注,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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