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12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股东权益、净利润均不产
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
司编制的 2019 年度报表已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
行调整。
(四)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二、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报表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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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01,839.53
应收账款 1,101,839.53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66,175.19
应付账款 866,175.19
(二)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公司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货币资金 251,029,902.93 货币资金 148,029,902.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9,994,822.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6,794,822.37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611,170.93 其他流动资产 811,170.93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
(2019)8 号]的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
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
的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
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瑞华专审
字【2020】36010006 号),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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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所作出的决议符合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瑞华专审字【2020】36010006
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
会议决议
(二)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立意见
(五)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
明(瑞华专审字【2020】360100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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