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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3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0 年的工
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勤勉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1、吴革先生:1967 年 5 月出生,先后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和对外经
贸大学,理学学士、会计学硕士、经济学博士。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曾任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
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吴晓峰先生:1966 年 11 月生,在职专科学历,1991 年 1 月被评为经济师。
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吴井支行行长;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华夏银行昆明滇池支行副行长;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华夏银
行昆明红塔支行副行长;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总经
理;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办公室主任;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保卫部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办
公室主任;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3、张跃明先生:1962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 年 12 月至 1986 年 8 月先
后就职于楚雄大姚人民银行,1999 年至 2004 年 3 月先后就职于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
行、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昆明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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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任市场四部副总经理、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市场二部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平安银行昆明分行官渡支行行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吴革          7         7           0           0           否           1
 吴晓峰         7         7           0           0           否           1
 张跃明         7         7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
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
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独立
董事还就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聘请和变更外部审计机构、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会计政策变更、证券投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
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并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保障独立董
事有效履职。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均
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独立董事吴革先生代表全
体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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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行见面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以及财务负责人对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了解公司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并结
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经验提出客观的建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0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对外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
存在为大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余额为 0 元。
    2020 年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亦不存在“期间占用,
期末返还”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通过配股、增发或其他方式实施再融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年度业绩预告
的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未披
露业绩快报。
    (七)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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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聘期一年。
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维护
公司股东权益,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高于 30%,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政
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充分兼顾了公司运营发展的实际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存在超期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事项。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3 份,上网披露材料 23 份。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2020 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专
字(2021)1500002 号)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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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决策
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020 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对公司战略和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对内控自评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审计
机构的选聘提出意见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审查意
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报告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十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及其影
响,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诚信、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有
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革、吴晓峰、张跃明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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