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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21-05-29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信托固益联 3M-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
      B52748)
           ●委托理财期限: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
      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4,000万元
      本金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平安信
      托固益联3M-11号”)。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益率        (万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      私募基金产   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
                                                             4,000        4.20%           -
     任公司            品            合资金信托计划
                                                           参考年化收   预期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交易
10 年,自信托成
立日起,每满 3 个   固定收益类             无                  -            -            否
月的月度对日开

                                                   1
放申赎,下一运作
周期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
      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专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司短期投资业务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投资部门拟定短期投资理财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3、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受托方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事先预审,严格把关,
      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
      报投资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理财产
      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报
      送董事会备案。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4,000万元购买平安
      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要素表
             产品全称        平安信托固益联 3M-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代码        B52748
             投资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类型        债券净值型
             托管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受托人/管理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经纪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存续期限       10 年
本期预约赎回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
本期预约申购时间 2021 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
  下一运作周期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下一开放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
 认购门槛/步长     30 万/1 万
                   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
    开放规则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管理费        0.45%/年,其中信托管理费 0.05%/年、代销服务费 0.4%/年
     托管费        0.005%/年
  风险收益特征     R2 中低风险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4.20%
                   浮动服务费用在赎回时提取、分红时提取和合同终止时提取,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在产品清算或终止时支付。提取浮动服务费用计提基准以上部
   及结算方式
                   分的 50%。
 投资者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以合同为准)
     预警线        0.95
     止损线        0.93
                   (1)固定收益类资产:本计划可投资于同业存单、协议存款、
                   同业存款、国债、央票、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次级债、
                   商业银行次级债(包括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商业银行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等)、混合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
                   可交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公开挂牌的企业/信贷资产证券
    投资范围
                   化产品(不投资劣后级)、资产支持票据(不投资劣后级)、债
                   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公募债券基金。
                   (2)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本计划投资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的“固益联”系列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目标资管产品),目标资管产品可以为证券公司及证券
                   公司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及期货公
                   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3
           (3)信托业保障基金。
           (1) 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
           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或资产管理 产品占信托财产净值的
           80%-100%;
           (2)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的资产占减去委托人交
           付专项用于认购保障基金(如有)的信托资金后本信托剩余信
           托财产总值的 0%-100%(按持仓的市价与成本孰低计算);如果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规定作出调整,则本条款随之调整;
           (3) 禁止投向结构化的资产管理产品劣后级;
           (4) 本计划投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评级在 AA+级(含)以上;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信用评级在 AA 级(含)以上(无债项
           评级则参照主体或担保人评级);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或债项评级需在 AA+级(含)以上,
           无主体、债项评级的可参照其担保人评级;短期融资券的债项
           评级为 A-1 级且主体评级为 AA+级(含)以上(无主体、债项评
           级则参照担保人评级);超短期融资券主体评级为 AA+级(含)以
           上(无主体、债项评级则参照担保人评级);其他信用债债项信
           用评级在 AA+级(含)以上(无债项评级则参照主体评级);以
投资限制   上评级结论,不采用中债资信评级结果。评级公司出具的主体
           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一致的,取本计划投资该债券时最新公布者
           为准;以上评级结论,需由以下评级公司出具: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
           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前述评
           级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一致的,取本计划投资该
           债券时最新公布者为准;
           (5) 按市值计,本计划在存续期间投资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占计划
           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90%;
           (6) 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权证、股票;
           (7) 本计划总资产不得超出净资产的 200%;
           (8) 本计划投资于单一债券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
           20%;
           (9) 单一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
           的 25%;
                              4
                         (10) 本计划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转股期内允
                         许转股,但转股后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本计划净资产规模的
                         10%,且在股票可流通转让的情形下须在转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卖出;
                         (11) 本信托计划投资运作严格遵守上述投资限制,如因信托
                         财产规模变动等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受
                         托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予以调整至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
                         (12) 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
                         等。
                         本信托计划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本信托合同约
                         定的信托财产运用方向范围内选取适当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
           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构建投资组合,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交易杠杆倍数    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平安信托固益联 3M-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要素表“投资范围”。
           (三)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
       资金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实施的,该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
       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充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委托理财
       产品,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
       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 3M-11 号的投资行为,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和
       授权,公司本次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 3M-11 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
           在该产品运行期间,公司业务部门将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分析和跟踪该产品的运行情况;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
       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风控内审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实时跟踪
       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述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公
       司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     是否为本
       成立时    法定    注册资本
名称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次交易专
         间     代表人   (万元)
                                                                        制人          设



                                            5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劵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
                                     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
                                     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
                                     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中国平安
平安信托 1984年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保险(集
有限责任 11月19   姚贵平 1,300,000 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                       否
                                                                          团)股份
公司       日                        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
                                                                          有限公司
                                     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
                                     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
                                     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44.25           263.37           54.61           30.85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产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18)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4,861,496.54             738,148,450.10
       负债总额                         35,104,539.00               34,485,64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89,756,957.54             703,662,80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3,789.50               -2,420,655.1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3,662,802.61元、流
         动资产352,299,756.04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07,653,859.42元),本次购买平安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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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益联3M-11号4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5.68%、11.35%、37.16%。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
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产品,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
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该产品可能面
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金损失风险: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可投资于目标资
管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本信托计划及所投资标的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证券投资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业绩,相关信托计划文件
(包括信托特定推介材料)中披露的受托人和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构
成对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保证,也不代表受托人或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保证本信托计
划不发生亏损或一定盈利。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
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
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不承诺本
和最低收益。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守,履行诚
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不承诺保
本和最低收益。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不达及调整风险:本信托计划设有适用的浮动服务
费计提基准(年化),指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组合运作情况所设定的计提浮
动 8 服务费的基准(年化),仅为浮动服务费的计算而设,并不代表受托人或其他
任何第三方对信托利益的承诺或保证。根据市场情况,受托人有权调整本信托计划
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并决定调整事项生效日,无需另行征得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
人的同意。本信托计划决定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受托人应于调整事
项生效日前【10】个交易日通过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向委托人披露,并对不同意调
整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委托人提供信托单位份额的赎回安排。如本信托计划的委
托人/受益人不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可于调整事项生效日前的开放日对
所持的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份额进行赎回操作。委托人/受益人未赎回其持有的全
部信托计划份额的,视为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本信托计划存在不达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风险。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信托计划产生潜在风
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大宗交
易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投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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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收益的实现取决于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固
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的信用水平。在交易过程中,如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收益的,将造成信托财产
的损失。
    (五)管理风险:本信托计划的投资由受托人运作,本信托计划投资活动的成
功将主要依靠受托人挑选的投资品种之能力。因此,有可能因受托人判断有误、获
取信息不充分等因素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水平,使信托财产蒙受损失。由于
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
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影响信托财产管理效果的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设置投资周期及开放日安排,委托人/
受益人仅能在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该等安排可能对受益人自
身的流动性造成不利的影响。委托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本信托计
划可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如目标资管产品发生流动性风险,则本信托计划的流动
性将受到严重影响。
    (七)投资保障基金的特别风险:如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
发[2014]50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障基金的相关协议文件的约定,受托人需以部
分信托财产认购的保障基金的,保障基金收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在保障基金收入
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
利率计算;净收益率低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时,由保障基金公司提出收益分
配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审议。因此,受托人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收
益相较于用于其他投资的信托财产的收益可能要低。保障基金公司向受托人支付用
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本金和收益时,存在延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
9 下,受托人可以以自有资金垫付,实现向投资者的顺利退出,但仍不排除存在委
人信托利益支付相应延迟的可能性。
    (八)其他风险:如投资顾问风险、保管人风险、预警止损风险、双重收费风
险、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分红相关风险、未知价赎回及赎回开放日的风险、信托
计划与目标资管产品开放日不一致风险、交易结构风险、目标资管产品的风险、线
上认购风险等其他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
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流动
资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29.00%。该资金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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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实际收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益
号                                                 回本金                       本金金额
      券商理财产品—元达信
1     资本—信天利9号专项           5,001.16       未到期       未到期          5,001.16
          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基金产品—平安信
      托固益联3M-8号集合资
2                                   3,000.00       未到期       未到期          3,000.00
      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
            B46229)
      私募基金产品—平安信
      托固益联3M-1号集合资
3                                   3,000.00       未到期       未到期          3,000.00
      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
            B39666)
      私募基金产品—平安信
      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
4                                   4,000.00       未到期       未到期          4,000.00
      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
          码:B52748)
              合计                 15,001.16           -               -       15,001.16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001.16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7.2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7.3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1.16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998.84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收
     回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1.16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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