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7-20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1-05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
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已超过
30%。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向控
股股东国投集团发行股票数量 470,595,854 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投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会触发要约
收购义务。鉴于国投集团已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其认
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公司与国投集团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国投集团出
具的相关承诺,国投集团承诺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国投集团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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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国投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本次
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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