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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8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1-068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投电力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信用类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可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
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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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类型
    本次公司债券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公司债券
的利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
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投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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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在每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
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上市交易
事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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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
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及其他相关内容,以及
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品种、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询价利率区间、债券
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设置和行使回售或赎回选择权、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
途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
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六)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董
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
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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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
小街 147 号楼 207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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