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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
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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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判
断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

营业外收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判
断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
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

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
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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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如果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

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
关借款费用;如果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贴息资金冲减
对应借款期间的借款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

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
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从利润表“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列报,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从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项目调整为资产负债表相关资产项目
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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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

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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