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10-1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惠商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伊利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
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均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可满足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签名:
高德步 高 宏
张心灵 吕 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