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简称“《通知》”),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
事项,本次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
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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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通知》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通知》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三)原“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四)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五)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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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合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八)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
项,本次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
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
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本次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
额、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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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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