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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关于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9年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下属担保公司 2019 年为产业链上下游
                    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下属担保公司 2019 年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有效促进公司主业发展、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内蒙古惠商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为公司产业链上优秀的上下游合作

伙伴提供融资担保,解决其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担保公司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具有担保客户分

散、单笔担保金额小、担保笔数多、办理频繁的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

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伊利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申请公

司股东大会对担保公司2019年担保业务做如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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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担保公司2019年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责任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依据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

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2、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

3,000万元,依据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融资性担

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0%;

    3、担保公司可以在该范围内决定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

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

    4、公司按季度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担保公司本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其中包括上游供应商担保总额、下游经销商担保总额;担保责任余

额,其中包括上游供应商担保责任余额、下游经销商担保责任余额;对

外担保在保户数,其中包括上游供应商在保户数、下游经销商在保户数;

以及担保责任余额前五名被担保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事项、融资

用途等内容。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以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

    3、融资用途:上游供应商主要为购买原材料、购置固定资产等,

下游经销商全部用于购买公司产品;

    4、风险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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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

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建立了公司各业务部门、担保公司、合作金融机构三道防线。

公司业务部门负责调查被担保人品行和经营状况,担保公司负责审核被

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反担保措施,合作金融机构做征信等尽职审查和最

终审批。三道防线以不同视角、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控制风险。

    (3)加强担保队伍的专业化、专职化建设。担保公司已引进部分专

业风险管理人才,从保前、保中、保后对担保业务进行全流程管理,明

确风险管理责任,做好风险预案工作。
    三、担保业务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本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278,783.50 万元,其中上游供应商担保总额为 4,460.00 万元,下游经

销商担保总额为 274,323.50 万元;担保责任余额共计 66,388.81 万元,

其中上游供应商担保责任余额为 4,624.49 万元,下游经销商担保责任余

额为 61,764.32 万元;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在保户数 687 户,其中上游供

应商在保户数为 41 户,下游经销商在保户数为 646 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9年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伙伴提供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
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既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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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手续办理流程,又通过授权额度的限制,确定了该项工作风险的可控
性。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9年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伙伴提供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
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既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
保手续办理流程,又通过授权额度的限制,确定了该项工作风险的可控

性。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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