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新西兰WestlandCo-OperativeDairyCompanyLimited股权的独立意见2019-03-1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新西兰Westland Co-Operative Dairy Company Limited
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
限公司收购新西兰 Westland Co-Operative Dairy Company Limited 股权的请示》,
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获取优质、稳定的新西兰奶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同时,拓展公司
海外业务,丰富产品组合,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
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港控股”)收购新西兰 Westland Co-Operative Dairy Company
Limited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金港控股收购新西兰 Westland Co-Operative Dairy Company
Limited 股权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高德步 高 宏
张心灵 吕 刚
二○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