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0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简称“《激励计划》(2016 年)”)等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因职务
变更、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共 21 人的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共计 746,25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746,250 746,250 2019 年 12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19 年 1 月 7 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77,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 13.33 元/股。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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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2 人因职务变更、
3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3,7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即 13.33 元/股;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
标,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共计回购注销上述 10 人持有的已
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8,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内
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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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
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16 年)等相关
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2 人因职务变更、14 人因离职,不再
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571,2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即 13.33 元/股;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再具备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拟回购注销上述 21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746,25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2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 746,2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2016 年)剩余
限制性股票 6,156,25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
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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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0,533,446 -746,250 189,787,19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906,591,662 5,906,591,662
合计 6,097,125,108 -746,250 6,096,378,858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激励计划》(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
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充分告知相关激
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
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并履行相应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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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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