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
2020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
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确定执行
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刚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确认潘刚、赵成霞、闫俊荣、王晓刚、杨慧成
为公司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潘刚、赵成霞、闫俊荣、王晓刚、
张俊平、吕刚、蔡元明(独立董事)、石芳(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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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并选举潘刚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纪韶(独立董事)、彭和平
(独立董事)、潘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纪韶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选举蔡元明(独立董事)、纪韶(独立董事)、石芳(独立董事)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蔡元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石芳(独立董事)、彭和平(独立董事)、赵成霞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并选举石芳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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