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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
对2021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
了表决。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临
时会议,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监事会逐项表决
通过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及用途进行修订,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1,300,000.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不超过608,262,483股(含本数)),在上述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确定。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限制性股票
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
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
以调减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1,204,725.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不超过608,217,763股(含本数)),在上述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确定。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限制性股票
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
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
以调减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1     液态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92,653.59         548,000.00
          呼和浩特液态奶全球领先 5G 绿色生产
 1.1                                                 386,024.78         362,000.00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1.2      林甸液态奶生产基地项目                     170,325.43          31,000.00
          吴忠奶产业园伊利乳制品绿色智能制造
 1.3                                                 136,133.96          11,000.00
          项目
          呼伦贝尔年产 53 万吨液态奶绿色生产及
 1.4                                                  89,169.42          45,000.00
          人工智能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
          兴安盟面向液态奶行业“5G 工业互联网
 1.5                                                  111,000.00         99,000.00
          平台”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示范项目
        全球领先 5G+工业互联网婴儿配方奶粉智
  2                                                   211,965.17        155,000.00
        能制造示范项目
  3     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项目                          74,388.00          27,000.00
  4     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升级项目                   183,282.00         125,000.00
  5     乳业创新基地项目                              62,204.38          59,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386,000.00         386,000.00
                      合计                          1,810,493.14       1,3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
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
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4,725.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3
                                                                               单位:万元
                                                              首次公告预     本次调减后拟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案拟使用募     使用募集资金
                                                   额
                                                              集资金金额         金额
 1      液态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92,653.59     548,000.00       502,307.50
          呼和浩特液态奶全球领先 5G 绿色生产
 1.1                                            386,024.78     362,000.00       334,000.00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1.2      林甸液态奶生产基地项目                170,325.43      31,000.00        28,307.50
          吴忠奶产业园伊利乳制品绿色智能制
 1.3                                            136,133.96      11,000.00         5,000.00
          造项目
          呼伦贝尔年产 53 万吨液态奶绿色生产
 1.4                                             89,169.42      45,000.00        36,000.00
          及人工智能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
          兴安盟面向液态奶行业“5G 工业互联
 1.5                                            111,000.00      99,000.00        99,000.00
          网平台”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示范项目
        全球领先 5G+工业互联网婴儿配方奶粉
 2                                              211,965.17     155,000.00       155,000.00
        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3      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项目                     74,388.00      27,000.00        21,000.00
 4      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升级项目              183,282.00     125,000.00       110,000.00
 5      乳业创新基地项目                         62,204.38      59,000.00        59,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386,000.00     386,000.00       357,417.50
                    合计                       1,810,493.14   1,300,000.00    1,204,725.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
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
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
日公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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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
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非公开
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
日公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编制《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
日公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就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的分析及作出的填补回报
措施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
日公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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