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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
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或“公司”)2021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伊利
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衍生品业务情况概述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
利风险,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和锁定原材料及产
成品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和销售利润。

    (2)投资金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白糖、棕榈油、塑料、原奶、全脂奶粉、脱
脂奶粉、无水奶油、黄油等品种。主要在境内外正规期货交易所操作,通过境内
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交易。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
海外业务占比逐年提升。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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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 68.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
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4)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开展本次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衍生品交易可能会产生损失。

    2、资金风险:衍生品交易通常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
化,可能造成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因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总量管理:公司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原材料、汇率、
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为目的,且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不做投
机交易。

    2、资金调拨:公司将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用于衍生品业务,对资金的投入
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3、标的选择:衍生品交易标的选择和交易规模应与被套期基础资产的期限
及规模相匹配。

    4、交易对手管理: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
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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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开展衍生品业务的
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
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能够规避和降低
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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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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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子听




                                   陈淑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