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2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12月8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6.83元/股(含)的价格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6.8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1,353,83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6.83元/股进
行测算,回购数量为42,707,66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7%。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二)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7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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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6,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12.87元/股。
鉴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尚不能确定,待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由6,399,345,318.00
元人民币减至6,398,918,718.0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
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22日
(二)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街1号
联系人:刘雅男、赖春玲
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邮编:010110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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