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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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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0-032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交易是公司工程项目所需,有利于本公司

    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

    ●过去24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同一关联人发

    生采购交易2096.22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0 年下半年工程项目对变压器等设备的需求,公司对变压器设备进

    行了招标采购,通过对投标单位资质及报价的评议,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最终成为此次变压器设备采购的中标单位。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106,815,8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4%,为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特变电工董事李建华先生担

    任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向特变电工采购变压

    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0 年9 月28 日在乌鲁木齐市与特变电工签订了《产

    品采购协议》,预计交易金额为7725 万元。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9 名

    董事中,关联董事张新、李建华回避表决,其他7 名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 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 17.97 亿元(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

    经营范围: 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的制造与销售等

    2009 年,特变电工实现净利润15.29 亿元,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

    75.02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长期从事变压器的制造和销售,在国内变压器行业拥有技术和产品优

    势,公司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了特变电工为中标单位,按招标价格采购特变电工

    变压器,预计金额为772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

    公司采购的变压器的规格型号为ZHSFPTB-70000/220 、SFPZ-63000/220 、

    SFPZ-50000/220、ZS-3000 kVA/10kV 等,数量为47 台,预计价款7725 万元,该价

    款包含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调试费、培训费、技术

    服务费及各种税金。

    2、定价依据:采购的变压器均按照公司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

    3、质量要求:特变电工保证所供产品为先进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

    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产品实行质保,质保期自公司对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年。质保期内,如果产品的质量与协议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特变电工提出索赔。特

    变电工应提供及时优良的售后服务,确保整套产品的正常使用。

    4、产品监制:特变电工必须接受公司对协议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监制,包括协- 3 -

    议产品制造、组装、检验、试验和包装质量的过程控制。

    5、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由特变电工负责。

    6、安装调试:产品运抵后,由特变电工负责安装调试。在调试过程中,特变电

    工将对公司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7、产品的验收:产品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同时符合技术附件中的规定。

    若产品达不到验收条件,特变电工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免费对损坏产品进行

    调整修复或更换;在超过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后,确实达不到协议技术要求,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要求退货、退款,并由特变电工承担相应损失。

    8、付款方式:协议签署生效后7 日内,公司预付30%的货款,在收到特变电工

    出具的协议总价款的100%银行履约保函后7 日之内,支付协议总价款的60%,作为

    协议提货款,产品验收合格后付余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9、其他约定事项:协议履行中的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技术附件等将作为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特变电工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工程项目所需,价格通过招标确定,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

    有利于本公司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106,815,8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4%,为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特变电工董事李建华先生担- 4 -

    任本公司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08 年度,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采购变压器、电线电缆、接受劳务等,

    交易金额705.28 万元;2009 年度,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采购变压器、电线

    电缆,接受劳务等,交易金额374.59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和技改所需,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2、本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采购协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