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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1-11-14  

						股票代码:600888         股票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临 2011-030




             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新疆众和”)发行不
超过 13.7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4 号
文件核准。

    2、发行人主体评级 AA,本期债券评级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的净资产为 34.36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1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近期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标
准。

    3、新疆众和本期发行 137,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1,37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挂牌上市。

    5、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1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预设
区间为 6.85%-7.55%。存续期内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前 5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
点。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
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
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10%和 9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83”,简称为“11 众和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
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张
(100 万元),超过 10,000 张的必须是 10,000 张的整数倍。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场所上市交易。



                                    2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1
年 11 月 15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
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 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
要在《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新疆众和           指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2011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超过13.7亿元公司债券之
                              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T日)            指 2011年11月17日,即本次发行开始接受投资
                              者网上和网下认购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众投资者                 指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为“11 众和
债”。

    2、发行规模:不超过 13.7 亿元(含 13.7 亿元)。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
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
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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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付息日: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18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前 5 年的票
面年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年利率
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
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10%
和 9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7、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
    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19、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21、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
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
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11 月 15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2 日)
       11 月 16 日      网下利率询价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11 月 17 日      网上认购日
        (T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网下双向回拨(如有)
       11 月 18 日
                        网下认购日
    (T+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11 月 2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应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项划
       (T+2 日)
                     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7
    11 月 22 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
    (T+3 日)       当日 10:30 之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时间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前 5 年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6.85%-7.5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区间
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上午 9:00-11:00 之间将《2011 年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表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8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上午 11:00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询价要约,不得撤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
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在《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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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3.7 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 10%,即
1.37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交
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3”,简称为“11 众和债”。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
入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
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
采取双向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 137 万张(13,700 万
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每个资金帐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0
资金不足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六)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七)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
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 2011 年 11 月 18 日(T+1 日)未能完
成认购资金结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
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
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3.7 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 90%,即
12.33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张(100 万
元),超过 10,000 张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11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自发行首日 20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1 日(T+2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 2011 年 11 月 17 日(T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
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与机构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
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
到满足。

    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T+2 日)11:00 前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传真:010-65186306;电话:010-85130206。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T+5 日)17:00 前将《网下认购协
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认购协议送达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邮编                    100010

认购协议传真            010-65186306



                                    12
联系人                  中信建投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

联系电话                010-85130869/0206

    (六)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1 年 11 月 21 日(T+2 日)17:00 前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帐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新疆众和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
样,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 2011 年 11 月 21 日
(T+2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取消
其认购。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4319027309131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431

   行内联行行号:20100039

   开户行联系人:庄巍

   银行查询电话:010-64044604

   银行传真:010-64044193

    (七)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T+3 日)的 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上
交所转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
册登记。

五、风险揭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3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

   联系人:衡晓英、刘建昊

   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邮政编码:83001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张全、杨莹、张慎祥

   电话:010-85130653/0791/0207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14
 附件一: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本表一经机构投资者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
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机构投资者发出的、对机构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6.85%-7.55%)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
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认购申请人的最大认购需求;3、
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
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上午 11:00 前连同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传真:010-85130247、85130248,咨询电话:010-85130653/0207,联系人:张全、张慎祥
申购人在此承诺:
1、以上所有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订金及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在认购及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等方面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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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1、该表可从 http://www.csc108.com 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4、每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必须
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认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需求;

    7、有关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发行公告要求的
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传
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它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5130247/85130248;咨询电话:010-85130653/85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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