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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2-27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 2012-002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在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7 人,代表股份数量 182,183,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32%。本次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刘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1 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即 1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2,183,790 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常娜娜出席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