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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收购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14-07-24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4-030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6 月 27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

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组新疆五元电线

电缆厂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新疆五元电线电缆厂(以下简称“新疆五元”)签订了《新疆五元电线电缆

厂改制重组协议》;公司重组新疆五元事项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式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4-028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收到国资委《关于对新疆五元电线电缆厂重组方案

的复函》(新国资函【2014】263 号),主要内容如下:

   1、原则同意新疆五元改制方案,由新疆众和按净资产评估值收购的方式对

新疆五元实施重组,全员安置新疆五元在职职工;

   2、新疆五元在职职工经济补偿金、新疆五元及原乌鲁木齐铝厂离退休人员

余命年三项费用等从转让价款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从国有企业改革成

本中支付;

                                     1
   3、原乌鲁木齐铝厂和新疆五元部分职工租住的 31 套房产按账面原值转让给

新疆众和,并由新疆众和妥善处理困难职工住房问题;

   4、对新疆五元改制重组涉及的国有划拨用地要办理出让手续,由新疆众和

缴纳土地出让金。



    该资产收购如有其他重大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新疆五

元电线电缆厂重组方案的复函》(新国资函【2014】2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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