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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12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4-058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8,083,2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3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416


                                    -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2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孙

     健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是
                                                                             弃权
序                          同意票数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                   弃权比    否
          议案内容                                                           票数
号                            (股)          例       数(股) 比例                   例      通
                                                                             (股)
                                                                                               过
     《公司关于追加
     2014 年度预计为子                                                                         通
1                      278,074,739 99.997%               0         0%        8,500   0.003%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过
     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

     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中小股东     占中小    中小股东    占中小      中小股     占中小
序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股东表    反对票数    股东表      东弃权     股东表
号
                                 (股)       决权比      (股)    决权比      票数(股)   决权比
                                                例                    例                     例
     《公司关于追加 2014 年
 1   度 预 计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5,851,085 99.85%          0          0%       8,500     0.15%
     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议案

     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


                                             -2-
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