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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5-10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

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名,王国栋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委托授权朱瑛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2、《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4 年经营

亏损,公司 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独立董事王国栋、张新明、朱瑛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

告》)

    4、《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5、《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6、《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2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8、《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
    12、《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独立董事王国栋、张新明、朱瑛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符合现行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
回报,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并同
意董事会将《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15-2017年)》)

    14、《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即

40 万元);若公司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需要审计,中期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

万元(即 20 万元)。公司拟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定

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即 20 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15、《公司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张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

    16、《关于实施 2015 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根据国家关于火力发电厂新的环保标准,公司决定对 2×150MW 热电联

产机组进行环保改造,以满足新的环保要求;该环保改造项目包括脱硫升级改造、

除尘升级改造以及煤场封闭,计划总投资 9400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项目建设期为 5 个月,项目为环保技术改造,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预计该项目

每年新增运行成本约 1500 万元(含折旧费用)。

    (2)为保障公司甘泉堡工业园区生产用水安全,公司决定在甘泉堡工业园

区建设水厂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 1650 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项

目建设周期为 8 个月,该项目主要是降低用水风险,短期内不会产生显著经济效

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17、《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18、《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开展铝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开展铝套期保值及


                                    5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拟在以下 17 家银行办理 2015 年度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367,038.40 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包括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信用

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保理、银行信贷证明、订

单融资、资金业务、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

产(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票据等)作为担保方式。
                                                             授信金额
序号                       授信银行
                                                         (人民币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                     5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                   111,128.8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                   50,000
 4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                              200,000
 5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5,200
 6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100,000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709.60
 8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50,000
 9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50,000
 10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40,000
 11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100,000
 12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50,000
 13     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000
 14     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10,000
 15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30,000
 16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50,000
 17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30,000
 18                          合计                            1,367,038.40

      在 2015 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

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

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14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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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20、《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上述第 1、2、3、4、5、7、8、13、14、15、17、18、19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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