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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2014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5-011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相关规定,2014 年末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

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核查结果

及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处置

    公司对因技术进步而淘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和处置,本年度报废固定

资产净损失 4,411,744.07 元,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1,562,231.23 元,此两项因素

对公司 2014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2,849,512.84 元,该事项公司财

务部门已先行进行了账务处理。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因物流整体规划和场地建设,公司对乌鲁木齐科技园区炭素生产线进行拆


                                    1
除,部分炭素生产设备闲置,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拟对该部分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58,608.53 元。该项因

素对公司 2014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2,158,608.53 元。

     3、单项认定的坏账准备

     浙江宏晟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客户,拖欠公司货款,公司向乌鲁木齐市中级

法院申请法律清收,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该公司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因该

公司尚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中止执行。鉴于该公司已无力经营、正在计划进行

重组,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

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3,500,634.85 元。该项因素对公司 2014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3,500,634.85 元。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因铝价大幅下跌导致公司部分合金产品、铝制品可变现价值下降;

因产品价格及铝价下降导致公司部分积压的电子铝箔产品可变现价值降低;因行

业技术进步导致公司部分积压的电极箔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可变现

价值下降;因铝价下跌导致对氧化铝进行加工后的产品可变现价值降低,作为原

材料的氧化铝可变现价值降低;因关停 4*25MW 热电机组导致其大部分专用辅助

材料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可变现价值降低;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

账面成本的差额,对部分库存商品合金产品(包括铝制品)、电子铝箔、电极箔、

原 材 料 氧 化 铝 、 4*25MW 热 电 机 组 辅 助 材 料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分 别 为

6,853,192.44 元、29,724,957.83 元、14,499,556.78 元、9,585,785.72 元、

2,587,929.67 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3,251,422.44 元,对公司 2014 年合

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63,251,422.44 元。

     以上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68,910,665.82

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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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 2014 年根据阜康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关停了 4×25MW 热电机组,

并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对 4*25MW 热电机组及

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6,520.60 万元,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

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国栋、张新明、朱瑛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

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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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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