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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3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

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瑛独立董事、张新明独立

董事和张新董事,其中朱瑛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朱瑛:女,1971 年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所长,曾任新疆新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公

司第三届、第四届独立董事。

       张新明:男,1945 年生,中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科首席教授,俄罗斯工

程院院士和宇航科学院院士,白俄罗斯工程科学院院士,国家铝 973 项目首席科

学家。现任广东省铝镁产学研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澳大利亚国际轻合金

设计中心常务理事、副主任,长期研究铝、镁合金材料织构与组织控制原理及技

术,先后主持了多项国家 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及国防军工项目

等。

    张新:男,1962 年生,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特变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昌吉市变压器厂厂长。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14 年 1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3 年年报第一次审计沟通

见面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年报审计机构总体审

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的适当性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② 2014 年 1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以及《公

司 2013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③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督促职责,2014

年 2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3 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重点

关注了审计程序是否恰当,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存在重大审计疏

漏,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等。

    ④ 2014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201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 2013 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推荐公司续聘其作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 年度

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若公司 2014 年中期财务报告需要审

计,中期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

定为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⑤ 2014 年 8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拟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加销售铝

制品,拟向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销售太阳能支架,拟向新疆准


                                     -2-
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加采购动力煤,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审议后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采用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



    三、履行职责的情况

    1、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 2013 年度

经营情况,初步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重点关注了公司账

面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会计报表中金额出现明显变化的科目情况以及账面重

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权属是否完整、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等事项,同意按照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

开展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沟通、召开现场会

议等方式,督促会计师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

进行认真审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全

面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13 年度、2014 年一季度、2014 年半年度以及 2014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在进行业绩预告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进行充分沟

通,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对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原

因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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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寅五洲”)为公

司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18 年。

在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寅

五洲及公司财务部门就 2013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通过对华寅五洲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该所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

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华寅五洲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4、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就公司 2014 年度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安排进行了安排,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中应关注重点内容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5、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导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我们进一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督促公

司审计部门开展内控流程自评工作,审核自评底稿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并对公司

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议。

    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权责分明,形成有效制衡。公司制定并严格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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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6、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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