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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7-036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且该

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疆众和,证券

代码:600888)已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4 月 28 日进入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发布了相关公告。经过反复

协商,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

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背景、原因

    公司高纯铝、铝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领域,根据

公司做精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链、努力发展其他铝基材料新产品的发展战略,为

充分发挥公司高纯铝等产品研发、生产上的协同效应,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加快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水平。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介绍



                                   -1-
    1、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尚需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的基础

上与相关方商谈后才能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为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交易方式

    本次拟采取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结合等方式收购标

的资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主要从事航空、航天、核电等精密机械零部件开发、加工及相关服

务,具体业务主要包括框、梁、喷管等航空类结构件的加工,燃烧室壳体、导流

管等航天类结构件的加工,定距螺杆、支撑条等核电类结构件的加工等。根据中

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资产所属行业

类型初步确定属于“C 制造业”下“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大类。

    二、相关方在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2017年4月17日-4月19日,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事项的整体工

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2017年4月20日-5月5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协商沟通本次合作原则及合作方

式,确认初步合作方案,确定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但未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期间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等公告。

    2017年4月24日-6月10日,公司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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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结构积极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方式了解标的资产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等情况。

同时,结合初步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深入论证交

易方案,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论证。鉴于公司与交易相关

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1、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4

月18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9号)、于2017年4月21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号)。

    2、公司经与有关各方初步研究和论证,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号)。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

年5月6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7-021号)。

   3、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2 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5

月 24 日、6 月 2 日、6 月 9 日分别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4 号、临 2017-026 号、临 2017-029

号、临 2017-0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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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以来,与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

本次交易事项,就交易方案、合作条件等与交易对方进行深入研讨与沟通,并开

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

工作尚未完成。由于各方对影响本次交易的定价因素以及业绩承诺等存在较大分

歧,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

公司认为目前交易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未来发展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做精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链、努力发

展其他铝基材料新产品的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

复牌,并承诺自发布复牌公告之日起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2017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

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

股票复牌。

    公司对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

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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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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