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8-035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
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5
份。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筹
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取消
了其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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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由 4.10 元/股调整为 4.05 元/股,将首次授予人员由 237
人调整为 23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8.60 万股调整至 3,331.40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不变,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
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公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7 月 4 日作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3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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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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