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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独立董事对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2-26  

						                                       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追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25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关于追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与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

含子公司,下同)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与公司参股公司河南省远洋粉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远洋”,含子公司,下同)签订了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

    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变电工根据自身需求,增加了从公司采购原材料

数量,预计本次追加交易金额为 6,000 万元;根据河南远洋生产需求,增加了从

公司采购铝合金产品、高纯铝、工业水及燃料动力数量,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4,000 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表决以上议案中,关联董事张新、孙健、陆旸回避表决。本人就该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

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

的;

    二、同意上述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