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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0-034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0 年 5-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

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高压化成箔是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

“格力新元”)生产铝电解电容器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公司具有较强的中高压化

成箔生产及供应能力,公司与格力新元合作多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双

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格力新元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向格力新元销售中高压

化成箔,预计 2020 年 5 月至 12 月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以上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0 年 5-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

9 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袁伟刚回避表决,其他 8 名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

                                     1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 5 月前,格力新元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格力新元无前次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0 年                                占同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
关联交                                   5 月至                 2019 年实      类业  上年实际发生金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业务比
易类别                                  12 月预                 际发生金额     务比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计金额                               例(%)       因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格力新元根据
         中高压化成箔        格力新元    20,000         20-25   18,501.63    22.27
商品,                                                                                 生产情况采购
提供劳
务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辉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龙山二路东 8 号

             注册资本:12,618.00 万元

             经营范围:铝电解电容及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制

         造;批发: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工业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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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袁伟刚先生担任格力新元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交易中,格力新元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

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

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格力新元就关联交易事宜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 2020 年

5 月至 12 月,公司向格力新元销售中高压化成箔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1、交易方式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

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中高压化成箔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依据市场价格原则磋商决定,

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确认单约定。

    3、质量要求

    中高压化成箔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

标准,包装物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

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中高压化成箔由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格力新元

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中高压化成箔结算方式:格力新元凭公司提供的经双方确认后加盖公司公章

                                     3
的价格确认资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供货确认清单》及公司开具的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或

现汇的方式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

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与格力新元签订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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