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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08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

金 0.11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进展,拟定

 本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925,799.57 元(未经

 审计),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0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78,060,551.20 元(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以总股本 1,024,705,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1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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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分配现金 112,717,594.00 元(含税);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

 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1.1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

 金总金额。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公

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才鸿年、介万奇、李薇对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依法履行表决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

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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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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