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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09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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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由主持人宣布;

    (三)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6、《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9、《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与监票人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计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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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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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0 年全球经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主要经济体经济出现大幅

下滑。我国则保持战略定力,精心谋划部署,付出艰苦努力,成为全球唯一实现

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跃

上新的大台阶。公司所处的铝电解容器材料及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行业先抑后扬,

上半年需求出现下滑,下半年则实现快速增长,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面对

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因疫情一度造成的极大困难,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

计划,危中寻机,坚决贯彻高质量发展主线,大力调整市场结构,持续推动科技

创新,加大降本降费力度,较好的把握了行业发展机遇,增强了公司竞争力与盈

利能力。

    1、大力调整市场结构,实现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外市场较国内市场受到的影响更为严重。对此,

公司大力调整市场结构,加大国内市场投入,与重大客户形成战略合作,同时加

大产品结构调整,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以高附加值、高性价比产

品为带动,稳定提升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2020 年公司销售收入为 57.17 亿元,

同比增长 20.42%。

    2、持续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把科技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第一生命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研

创新的激励机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动主要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和改进,并取

的了一定成果,产品结构得到调整,产品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

高纯铝制品产品突破了三层法一次提纯 5N 高纯铝技术,电子铝箔新产品容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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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国外领先企业水平;腐蚀箔腐蚀容量同比提升 5%,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

箔产品毛利率均同比实现增长;同时,公司根据航空航天、半导体、集成电路等

产业发展对新材料的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双循环发展格局,大力开展超高纯铝基

靶材坯料、高强高韧铝合金等产品的自主创新,并实现了批量化、产业化产出,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3、抓重点聚焦点,加大降本降费力度

    公司梳理全部成本费用项目,并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能力,抓

住主要成本费用项目,集中精力进行压减。公司深化研究大宗材料趋势进行采购,

氧化铝等大宗原材料采购成本显著降低;利用疫情期间国家对制造业的各项支持

政策,进行银行借款结构的调整,提高长期借款占比,有效降低了财务费用。

     4、产业链进一步完善,抗风险能力增强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能源——高纯铝/铝合金、铝制品——电子铝

箔——电极箔”的铝新材料产业链,生产过程环环相扣,上下游产品紧密衔接。

公司一直注重产业链建设,“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年

产 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陆续投产,扩大了产业链后端规模;

公司基于产业链安全投资的天池能源,其效益逐步增长使得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部分对冲了由于煤炭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的公司发电成本及外购电力成本上升,

2020 年,公司确认天池能源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110.71%;公司产业链前端、后

端进一步完善,使得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较好地应对了新冠疫情冲击、宏

观经济波动,保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

     二、2020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议题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     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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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于 2019 年

                           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公司关于核销 2019 年度长期挂账应

                           收款项、应付款项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

                           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预计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

                           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

                           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乌鲁木

                           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补选公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     司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

临时会议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0 年 5-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
                           案》
临时会议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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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

                          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保障公司填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   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    情况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次临时会议                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次临时会议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关于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
                          追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
                          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
                          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
                          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
                          《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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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

会的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稳健运行。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1,024,705,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息 61,482,324.00 元。

    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及监事的补选。

    4、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 14.95 亿元,保

障了子公司生产周转及物流、贸易业务开展所需资金,降低了资金成本。

    5、报告期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

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在履行过程中,董事会严格执行监督职责,防

止超出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对可能开展的关联交易业务,进行紧密监控,

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从宏观经济环境看,2021 年全球经济将实现恢复性增长已成为共识,但疫

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世界经济形

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

2020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

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以高质

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并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

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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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材料是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亦成为促进技术发展和产业

升级的重要动力;增强新材料产业的竞争力,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

强国防实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工信部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指出,新

材料行业正面临转型升级、国产替代和新技术新应用三方面机遇,要重点关注电

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材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将电容器铝箔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

体类目为“新材料”之“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大力鼓励电极箔行业的

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 号),提出着力发展航空用铝合金板、超高纯

稀有金属及靶材等关键基础材料,满足先进装备、航空航天、国防科技等领域的

需求,大力鼓励发展高性能铝合金及其精深加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科技

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

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领

域供应链稳定,加快在高纯靶材领域的突破。

    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作为基础的电子元器件组成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

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量增大、

质量要求提高,因此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也向着高比容、高强度、长寿命的

方向发展。随着新能源电动车、新能源发电新兴领域的迅速崛起,大容量高质量

的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应用范围将更为广泛,也为上游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

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铝合金作为基础材料,在基础生产中占据了很

大的比重,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国防科技、航空航天、芯片等领域对铝合金材料

性能要求逐渐提高,目前中国高端铝合金材料的技术和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尚存

在较大差距,航空航天用高强韧铝合金厚板、铸件和锻件、半导体用超高纯金属

靶材等产品大部分依然依赖于进口。《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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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化水平,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自主可控、

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在

国家政策的引领下,随着电子工业、航空航天、国防科技等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迫切需要加快国产化进程,尽快实现国产替代,未来市场前景

较为广阔。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努力培育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优势,走内涵效益和规模效益相结合的战略发展道

路,做精做强电子新材料产业链,使公司综合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市场前

列;立足新疆资源和公司高纯铝基材料优势,努力发展高强高韧铝合金及其他铝

基材料新产品,并扩大在航天航空市场中的应用,加快推进物流业、矿业、制造

服务业转型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通过优化产业

布局、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份额等举措,提高公司竞争力;

坚持科技创新,将创新引领发展作为战略核心,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资源保障、

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营造方面多管齐下,加快新产品研发量产速度;依托完

整产业链优势,持续深化高纯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提升铝电子新材料竞争

力,提高高强高韧铝合金产品在航天航空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

能力,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2021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62 亿元(合并报

表),营业成本控制在 51.5 亿元(合并报表)以内。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场为先,抢抓新需求机遇

    公司继续发挥技术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对新基建领域用

铝材料、新能源及 5G 领域用电子新材料、航天航空及交通轻量化等领域用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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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材料等新需求成立专项研发和客户共成长团队,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内循环促

外循环,确保核心市场地位不动摇,抢占新需求市场先机。

    2、创新驱动,以科技引领转型升级

    2021 年是推动公司“十四五”科技战略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期,公

司将在进口替代以及新基建领域抢抓机遇,攻坚提速,以创新驱动提升公司铝电

子新材料、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高纯铝基溅射靶坯等材料的竞争力;加强与重

要客户及国内外领先企业、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与技术合作,快速推动产学研合

作项目,加快成果转化,提高公司竞争力。

    3、多措并举,加强成本管控

    公司将继续对电力、原材料、资金等重大成本项目进行管控,持续对降本降

费空间进行挖潜;不断提高产品关键质量指标、产品符单率,降低生产及质量成

本;通过持续研发,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多措并

举,加强成本管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4、推进智能制造工作,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公司成立智能制造中心,对公司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转型进行

系统性筹划,统筹管理人才团队、体系架构、机制体制,推动公司“智能制造工

厂”建设,将公司打造成绿色环保、智能创新、高效低耗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对于“石河子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持续深化与业

内领先设计院合作,对现有生产工艺全面优化升级,采用当今世界上先进的工艺

技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将其建设成为行业内具有竞争力

的示范项目。

    5、激发创新活力,为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公司将继续实施全球化视野布局人才战略,多样化、定制化引进国内外行业

顶尖人才,加强公司人才培养,与科研院所、大学夯实课题制、项目制培养模式;

以薪酬为牵引完成岗位职级体系建设、各专业序列能力评估体系、业绩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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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完善和优化付薪规则,继续深化以结果为导向、以价值为导向的目标管理,

激发员工动力与活力。

    6、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推动达产增效

    公司将加快“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

项目”的生产建设,加快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实施,为公司重大项目

提供资金支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在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及航空航天高纯铝材料领域具有一定市场

地位,未来如果受经济波动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影响,铝电解电容器及航空航天市

场发展可能不及预期,公司可能将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大

科技研发投入,真正实现科技创新引领,提高发展质量,同时积极创造市场营销

模式,采用与客户共同成长的营销策略,持续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2、大宗商品价格风险

    受经济周期波动、市场供求以及投机炒作的影响,铝产品价格存在剧烈波动

或下滑风险,公司高纯铝产品、合金产品、铝制品的销售定价方式为在铝价基础

上加一定的加工费,铝价若下跌将对上述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对

此,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铝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结构调

整,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比例,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3、新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除了开展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外,也在大

力发展其他铝基新材料等新业务,包括高强高韧铝合金、石墨烯铝合金导线杆材

等,由于公司缺乏相关业务经验,有可能出现管控不当导致新业务进展低于预期。

对此,公司将不断完善新业务管理考核模式,不断提升新业务的运作及管控能力,

加快新业务的发展。
                                  - 12 -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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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权利,积极

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的现场会议,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5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

                                   于 2019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公司关于核销

                                   2019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议案》、《公

2020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监   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事会第四次会议                     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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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资产处

                                   置及减值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公司关于核销 2019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

                                   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监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

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审议意见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监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0 年 5-12 月日常关

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监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事会第五次会议                     专项报告》、《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
                                   示及填补措施》、《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
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实履行的承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

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对该议案发表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1 年度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1 年度

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

                                   远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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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次 10 董事会和 5 次股

东大会,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并审阅了会议材料,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

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有效运行,公

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未发现在履职期间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

用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原

因合理、程序合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0 年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审批流程,募集资金存

储及使用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承诺投入项目保持一致,未变更投向和用途。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编制了 2019 年及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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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监督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0 年 5-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

工、特变集团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向特变电工采购动力煤(含运输)、

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程、装

卸等劳务;公司向特变电工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太阳能支架(含安装)等

产品,提供劳务等服务;(2)公司接受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3)公司接受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新疆特

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特变集团”)采购开关柜、

配电柜、控制系统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4)公司向特变集团销售

塑钢\铝合金门、窗等产品;(5)公司向关联方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力新元”,含分子公司,下同)销售中高压化成箔;(6)公司向参

股公司河南省远洋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远洋”,含分子公司,

下同)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产品,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7)公司向参股公司成都富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富江”,含

分子公司,下同)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市场公允

原则,以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严格遵守相关回避制

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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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

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全体股

东是公平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除为子公司新疆众

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其他

任何非关联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

    六、监事会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的核实监督

    因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不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076.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及数量进

行核查,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依据、价格

及数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监督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

制度,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价格有影响的重大事项决策期间,

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的相关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签署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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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知情人档案,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未发现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0 年度,公司共披露了 4 份定期报告,63 份临时公告。经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2020 年,公司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治理架构,形成了科学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形成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执行情况、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监督及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财务、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等事项的监督,认真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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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幅度(%)

总资产                  11,700,453,905.94       11,699,886,742.66                0.01%

股东权益                 4,892,121,535.54        4,540,879,456.27                7.74%

资产负债率(%)                      58.19%                  61.19%     减少 3 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                 5,717,109,694.39        4,747,800,917.29               20.42%


营业成本                 4,943,776,627.15        4,078,811,733.28               21.21%


营业毛利                  773,333,067.24          668,989,184.01                15.60%

销售费用                  127,455,355.17          129,353,139.06                -1.47%

管理费用                  199,624,070.47          169,907,132.64                17.49%

财务费用                  230,118,995.78          264,994,700.40               -13.16%

营业利润                  371,966,869.44          204,817,710.38                81.61%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不适用
                          -12,635,405.11          -46,953,147.81
利润总额                  359,331,464.33          157,864,562.57               127.62%

净利润                    351,254,086.85          142,001,114.57               14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51,089,370.45          140,536,441.27               149.8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6,973,034.43          203,392,375.98                50.93%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57,731,356.96         -321,312,714.11               不适用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82,957,867.26         145,839,091.96              -568.30%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3466                  0.1517            128.48%

净资产收益率(%)                                              3.13   增长 4..48 个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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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1                                       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0.42%,主要系本期电子新材料

产品及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 15.60%,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毛

利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7.49%,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职

工薪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3.16%,主要系公司调整借款结

构,降低融资利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81.61%,主要系公司产品盈利能

力增强、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公司参股公司净利润增长、公司投资收益增加以及

公司融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分别增长 127.62%、147.36%、149.82%,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

强、投资收益增加以及财务费用有所降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50.93%,主要系

收回保证金及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731,356.96 元,主要

系本期收到天池能源分红款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收到及退还的套期保

值业务保证金增加,技改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568.30%,主要

系本期减少借款及上年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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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333,616,397.23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0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972,751,148.86 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024,705,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12,717,594.00 元

(含税);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2,717,594.00 元,占公

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11%,结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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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坚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才鸿年先生、介万奇先生和李薇女士,均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

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

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才鸿年           10          10              0        0                否
   介万奇           10          10              0        0                否
   李 薇            10          10              0        0                否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

易、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等事项,我们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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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

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并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及客观决策。

    2020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客观

审慎的思考、专业认真的研究、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我们根据专业特长,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相应职务。报告期内,三名独立董

事均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董事提名、高管薪酬考核、重大关联交易、选聘审计机构等事项提出专业、合理

建议,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相

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进

行核查,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

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

司聘任一名董事、一名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发表了专业意

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审查。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通过参加会议、

现场考察座谈等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听取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新产

品研发、行业及国内外市场情况等方面的汇报,独立董事从各自专业角度就未来

产品研发方向、行业竞争及发展趋势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

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公司独立董事亦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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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日常联系,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进展和有关公司

规范运作等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了解公司经营生产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

畅。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股权

激励、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聘任审计机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等

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情况

       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条件”对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的规定及“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的处理”的规定,公司

激励对象刘举、何林智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未满足 2019 年净利润业

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度解除限售条件,故

对 2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1,076.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

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回购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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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

根据项目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

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

行证券预案》等 9 项相关议案,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配股的资格

和各项条件、发行方案编制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预案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本次配

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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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将得以扩大,产品结构得以调整,营运资金得以补充,为公司进一步拓

展各项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提供有力支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

持续发展,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明确配股方案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数量

的确定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确定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我们对公司以下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1)公司向珠海格力新元

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中高压化成箔;(2)公司及子公司向特变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特变电工”)采购动力煤(含运

输)、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

程、装卸等劳务;公司向特变电工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太阳能支架等产品,

提供劳务;(3)公司接受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4)公司向特变电工第一大

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特变集团”)

采购开关柜、配电柜、控制系统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服务;(5)公司向特

变集团销售塑钢、铝合金门窗等产品;(6)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南省远洋粉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远洋”,含子公司,下同)销售高纯铝、铝制

品、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服务;(7)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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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参股公司成都富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富江”,含子公司,下

同)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以及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的合理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报刊上予以充分披露。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以上关联交易事项。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为子公司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

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

限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分别为不

超过10亿元、10亿元、2,000万元、4,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新

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242.08万元,为新疆众和现代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00.00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资金需求,降低融资

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外担保按照相关审议

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为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未向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我们已就公司2020年度的担保

事项签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公司已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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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年度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

监督,认为:2020年度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公司被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出具了《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已进行披露。

    (六)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聘任副总经理、补选董事情况

    2020 年,公司进行了聘任副总经理、补选董事的工作,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议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补选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经审查副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副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学历、

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补选董事的提名和审核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实施细

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与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对 2021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

根据公司当年的经济效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自己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的

考核情况确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2021 年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对于约束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公司披露了 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

财务数据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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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聘任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通过对中审

华事务所进行调查和评估,我们认为:中审华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

酬。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1,024,70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0.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息 61,482,324.00 元;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

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0.6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

金总金额。我们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

营和长期发展;董事会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我们审核后认为:

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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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有助于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所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承诺及

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 月 5 日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原则

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2020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

定媒体共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63份临时公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

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严格执行,公司设置了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不断

健全并提高内部控制体系及执行质量;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运作情况较

好,内部控制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没有出现重大缺陷。

    中审华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CAC 证内字[2021]0005 号),

认为新疆众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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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0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

依规、恪尽职守、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

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继续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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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

告摘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 2021 年 3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1 年 3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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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

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金电极箔”)为公司持有 93.6%

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金源镁业”)

为公司持有 6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

金科技”)为公司持有 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

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业务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同时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

镁业及冶金科技向银行办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为进出口

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0 亿元,为物流公司担保不超过 10 亿元,为众金电极箔担

保不超过 2 亿元,为众和金源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 2,000 万元,为冶金科技提

供担保不超过 4,000 万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

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进行签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

议;

       (3)授权期内发生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

及冶金科技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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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注册资本:7,077.32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旅游购物贸易出

口经营,矿产品、建材品、化工产品,农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

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进出口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国开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

金”)向进出口公司增资4,9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专用宽幅高纯

铝板产业化项目;向进出口公司增资5,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2.4万吨高性能高

纯铝合金产业化项目建设;上述两次增资后,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77.32万元,公司拥有其28.26%的股权,但国开发展基金不向进出口公司委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均为公司委派,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进出口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009.81                20,583.10
负债总额                                    10,151.00                18,865.1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151.00                15,165.11
资产净额                                     1,858.81                 1,717.99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96,593.32                15,7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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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40.83                -1,484.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4.52%。

    (二)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站路63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仓储业,装卸搬运;集装箱货物专

用运输,冷藏设备货物专用运输,保鲜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咨询、

包装、配送及相关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科技推广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餐饮管理服务,广告业;销售:金属制品,食品,

花卉,苗木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钢材及有色金属、化肥、机械设备、五金

交电、电子产品、农畜产品、日用品,汽车及配件、焦煤、焦炭、皮棉、石材、

颜料、金属矿、生铁、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棉花、谷物、油葵的销售;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边境

小额贸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航空货物运输。;林业产品销售;棉、麻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贸

易经纪;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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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物流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4,926.83               35,963.28
负债总额                                  19,214.34               22,435.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700.00               14,7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514.34                7,735.90
资产净额                                  15,712.49               13,527.38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35,270.93               32,274.83
净利润                                     2,185.11                1,897.6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01%。

    (三)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93号

    注册资本:62,500万元

   经营范围:中、高压电极箔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新

材料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众金电极箔成立于 2018 年 5 月,是公司持有 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金电极箔主要财务状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8,292.10               49,068.20
负债总额                                  10,127.39               11,434.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66.00                4,166.00
     流动负债总额                          5,961.39                7,268.53
资产净额                                  38,164.71               37,633.67
                                 - 37 -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35,824.07                      900.97
净利润                                       531.05                   -56.5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众金电极箔资产负债率为20.97%。

       (四)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新城路3236号(中国银行四楼)

       注册资本:1.2亿元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加工、冶炼、销售;镁业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

销售;矿业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

矿山设备、配件、耗材等工业生产资料经营;产品技术开发;出口本企业自产的

化工产品及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及矿产品的贸

易。

       众和金源镁业成立于2015年1月,是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

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公司拥有众和金源镁业的实际决策权和控制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和金源镁业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4,426.69                 15,060.00
负债总额                                 5,651.12                  6,654.4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                         0
        流动负债总额                     5,551.12                  6,554.42
资产净额                                 8,775.57                  8,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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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2,175.74                   2,695.50
净利润                                       -364.61                  -574.7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众和金源镁业资产负债率为39.17%。

       (五)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众欣东街99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

限公司热电公司4-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炉窑及配套设备、材料、结构件、机电设备、元器件的研

发、设计、销售;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铝加工制

造设备的设计、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金配料、铝基中间合金、精炼剂、

冶炼铸造辅材、保温、筑炉材料的研发、销售;炉窑相关除气除渣,烟气净化,

节能改造等设备研发、安装。

       冶金科技成立于2019年8月,是公司与丁新丽、李伟、张俊鹏、阚保光4名

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上述四名自然人持有其40%的股权,

公司拥有冶金科技的实际决策权和控制权。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冶金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24.75                   600.34
负债总额                                      221.97                    28.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21.97                    28.72
资产净额                                      302.78                   571.62
                               2020年度                    2019年度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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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13.27                              0
净利润                                    -388.85                         -28.3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冶金科技资产负债率为42.30%。

     三、董事会意见

    进出口公司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物流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金

电极箔为公司持有9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众和金源镁业为公司持有65%股权的

控股子公司,冶金科技为公司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以上单位拥有

决策和控制权,风险可控。为保障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

源镁业及冶金科技业务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

预计为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金电极箔、众和金源镁业及冶金科技向银行办

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

亿元,为物流公司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为众金电极箔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为

众和金源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为冶金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20年,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和金源镁业、冶金科技的担保

总额分别为不超过10亿元、10亿元、2000万元、4000万元,担保总额合计为不超

过20.6亿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11%。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众和金源镁业、冶金科技的担

保余额分别47242.08万元、14700万元、0万元、0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61942.08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截至目前除

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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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
                       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拥有完整的“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电子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

链,生产经营过程涉及的铝、玻璃、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以下简称“PVC)、

螺纹钢和热轧卷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使公司产品销售和生产成本管控不确

定性增加,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

展,外汇收支额度不断加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汇率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公司 2021 年度拟开展铝、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套期保值及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铝、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套期保值业务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

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

利影响;玻璃、PVC、螺纹钢和热轧卷是公司结构材料分公司门窗业务、冶金建

设分公司电解槽大修、炉窑等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随着分子公司业务开拓,对

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增加;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

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售价

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

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

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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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及套期保值数量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铝、玻璃、PVC、螺

纹钢和热轧卷。2021年,公司预计买入铝、玻璃、PVC套期保值数量分别不超过5

万吨、2万吨、0.3万吨, 预计买入螺纹钢和热轧卷的套期保值合计数量不超过2

万吨;公司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6万吨。

    公司任何时点套期保值持仓量不得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

货量。

    (三)套期保值资金来源及持仓时间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公司结合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目标及市场分析情况,在价格达

到目标价位时开始保值。在套期保值合约开仓后,公司原则上配合现货采购/销

售将所持头寸逐步平仓,买入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

(订单)实际执行的时间,卖出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销售合同(订

单)实际执行的时间;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变化,公司可

以根据已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

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等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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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

值交易。坚持只从事与现货经营相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市场

投机行为。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等不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同时加强资金

管理的内部控制与合理调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套期保值合约月份,避免

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已经设立期货套保管理小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和管

理,下设期货套保办公室负责具体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和操作;并按照《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日常报告制度及风险报告制度,

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风险控制人是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要

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工作程序履行风险监控程序;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向公司期货套保管理小组提交合规报告。

    5、公司已经设立了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

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

施,并减少损失。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额度不断加大,为降低国际业务的

汇率与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结合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拟开展美元、欧元、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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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

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

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

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

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

权。

    利率互换业务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分别以

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规则确定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市场,近年来,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公

司国际业务比重逐步增加,并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报价和结算,人民币对

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渐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及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实际业务服务,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

机交易

    (二)从事远期外汇业务的币种及数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2021

年将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严格以实际业务需要为目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

金额不超过公司收付外币金额与外币融资总额,掉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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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

    本次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业务管理机构及操作流程

    公司董事会授权远期外汇业务由公司经营层统一决策,具体实施操作由财务

部门进行。具体流程是:业务单位上报外汇收付计划,包括币种、时间和金额等,

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单位计划制订远期外汇业务方案,报公司

审批;公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逐笔登记台

账,定期向公司报告远期外汇业务的执行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及衍生品管理办法》,从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岗位设置、

交易记录、审计监督等方面对远期外汇业务进行控制,防范风险,主要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以规避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

险为前提,以减少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安全为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外汇负债,

最优的成本锁定原则,以公司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不得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投机交

易。

    2、公司在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时,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远期外汇业务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交易的目标、策略、执行、报告

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权部门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公司办理远期外汇交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即业务人员根据公司内控程

序和操作细则规定的权限,按照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

作,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授权操作。

    4、财务部门应当结合对远期外汇交易风险的评估,制定交易控制措施,包

括交易头寸建立后,面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及设置止损点等;从事交易记

录的人员,应当及时从金融机构处取得业务交易的原始单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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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设的远期外汇交易账户应当严格管理,每个交易日后由业务人员对持有的头

寸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和风险限额,在操作过

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方案中的止盈、止损制度。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法律部门负责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业务记录和

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6、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进行交易,

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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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
                           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

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公司拟在下述 23 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365,000 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

各类借款(含外汇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信用证、

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

掉期、期权、利率互换、本币及外币衍生品业务、订单融资、融资性保函、非融

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保理、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内保

外债、内保外贷等融资业务,并在授权额度内以公司信誉或自有资产(土地、房

产、机器设备、票据等)作为担保方式。
                                                              授信金额
序号                       授信银行
                                                          (人民币万元)
  1     国家开发银行                                              400,000
  2     进出口银行                                                200,000
  3     建设银行                                                  200,000
  4     中国银行                                                  180,000
  5     兴业银行                                                  180,000
  6     交通银行                                                  120,000
  7     中信银行                                                  100,000
  8     工商银行                                                  100,000
  9     民生银行                                                    50,000
 10     北京银行                                                    50,000
 11     农业银行                                                  120,000
 12     广发银行                                                    80,000
 13     华夏银行                                                    80,000
 14     招商银行                                                    30,000
 15     浦发银行                                                    60,000
 16     乌鲁木齐银行                                                85,000
 17     光大银行                                                    80,000
 18     新疆银行                                                    30,000
 19     东亚银行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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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昆仑银行                                                     30,000
 2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0,000
 2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50,000
 23     平安银行                                                     40,000
                             合计                               2,365,000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在 2021 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

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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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华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

为中审华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议

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万70

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32万元,中审华事务所工作人员的

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成立,其前身是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天津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4 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取得财政部、

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因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 年 7 月

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 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

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中审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事务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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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伙人 9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280 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4,5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58,50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3,600 万元;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4 家、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6

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备业、制

造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4,400 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为 2,700 万元;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中审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865 万、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 亿,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

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最近 3 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 1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2 次,均已整改完毕,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明霞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8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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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新疆众和、国际实业、复核了西部黄金、国际实业的

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郑秀兰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了振东制药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新梅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西部黄金、美克家居、锦棉种业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万 70 元,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拟定为人民币 32 万元,中审华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年度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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