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2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

有效指导和监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薇独立董事、介万

奇独立董事和张新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薇独立董事担任。

    二、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

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 年 2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21 年 3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3. 2021 年 12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4. 2021 年 12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三、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与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具体事项,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

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了评估,认为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2-
行审核,并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

经营所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也已建立了全面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 年一季度业绩预增

公告、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在进行业

绩预告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业绩预

告数据的准确性、业绩变动原因进行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

相应的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3-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

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

要作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薇、介万奇、张新

                                                 2022年3月29日




                                  -4-